第28章 被算计的包拯[第1页/共3页]
包拯是来的强龙,而崔家就是地头蛇,包拯要想有所作为,必定要拿崔家开刀。王良珣好死不死,当着包拯的师爷,却暗里里和崔家做买卖。
实在和后代文学作品中的断案如神,多谋善断的包彼苍不一样,真正的包拯前后为官不过二十多年,当开封府尹更是很短的时候。
找死也不是这么个找法啊!
该死,又是品德控告!
公孙策开口了,“如何,另有甚么缝隙吗?拿下王良珣,是以他调拨地痞到酒楼肇事为名,至于贪墨并吞库粮的事情,但是一点都没有提,崔家不会晓得的。”
包拯饶有兴趣,看了看王良璟,轻笑道:“你二哥方才还在骂你,他的老婆又找人去你的酒楼肇事,莫非你内心不痛恨?”
包拯能立名后代,更多是他的风致操守,却不是他的政绩才气……
在大多数的时候里,包拯都是谏官御史,说白了就是数蚊子的,专门叮人!
莫非真如王宁安所说,这是个骗局?
公孙策拿出了一份供词,“这是车马行的一个脚夫招认的,粮食从常平仓运出来以后,被送到了城西的崔家。”
“是,方才杨大人抓到了一伙贩子,他们擅自贩运库粮,企图送到辽国,杨大人已经带着犯人赶回了。”
都说钱能蒙住眼,王良珣的心都被蒙了,的确是无药可救了。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自发得是猎人,殊不知你也是猎物?
王宁安最讨厌文人的就是这一点,他们老是拿一些似是而非干干瘪瘪的品德标准,去对待有血有肉的实际题目。包拯以直言敢谏闻名,身上天然也有清流之气,也就是赶上了刻薄文弱的赵宋天子,放到明朝,一顿廷杖打残了,如果到了鞭子朝,灭九族都是轻的,搞不好还要鞭尸呢!
“错!”王宁安决然说道:“崔家在沧州几百年,上高低下,到处都是崔家的人。衙门里的差役足有几百人吧?他们平时不言不语,和木头人一样,谁晓得他们内心想着甚么?会不会给崔家流露动静?并且崔家为甚么会挑选一个成事不敷败露不足的人合作?莫非他们瞎了眼吗?这会不会是一个骗局?”
“小人天然是情愿替大人效力,可小人毕竟拖家带口,还要和家人筹议一下。”
包拯道:“这个案子事关严峻,崔家如果并吞朝廷的粮食,当真就该死了!不过他们家权势不小,对于起来不轻易,王良璟,本官有一事相求,不晓得你愿不肯意帮手?”
包拯的瞳孔刹时缩紧,拳头不自发握了起来!
“粮食,辽国?”
到了沧州,包拯也想故伎重施,哪晓得完整打了眼!
包拯深深吸口气,眼睛盯着王宁安,“前些日子,老夫没记错的话,王二郎还对老夫说,尊刘贬曹,是一颗忠心,赤胆报国,如何到了本日,就变得如此怯懦,判若两人?”
清官不敢说多,也是一大堆,包拯能脱颖而出,很大程度是因为他孝敬,为了照顾年老的父母,包拯中进士以后,在家蹉跎十年,把二老送走了,才入仕为官。也是以包拯的纯孝之名,人尽皆知。
王良珣这个家伙的确就是朵奇葩,要说他不聪明吧?可欺负家里人,翻脸比翻书,当师爷两个月,愣是搂了很多钱。可要说他聪明?一点都不晓得分寸,投奔了包拯,就觉得有了背景,连人家书你几分都弄不清楚,就敢随便胡来。只要有钱就敢拿,也不怕引火烧身。涓滴不晓得结果如何。
稀里胡涂被带到了衙门,看了二哥出丑,王良璟是五味杂陈,走错一步,身败名裂。他一点不敢粗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