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破虏弓[第1页/共3页]
“那是,那是!”皇甫嵩接着计帐:“之前的弩,多的有五个六个矢道,一次发射就是五六枝箭。但是,过分窝兵,一样的五百弩手,我们能够射出一千五百枝弩矢,而之前的弩,按五人用一张,每张六个矢道计,一次发射,不过六百枝弩矢,连我们一半都不到。”
不过,作为一种新弩,射程,穿透力,都是未知数,需求测算出来,才气作为参考数据,在疆场批示上才气用得上。
射程一里,就意味着能够在一里远给仇敌以杀伤,在这一里路的冲锋过程中,仇敌都要经受弩矢的覆盖,伤亡会很严峻。
吴骥身边一张弩,形状象弓,弓身长三尺三,弦长两尺五。吴骥取出七八寸长的弩矢,用脚踩动构造,弓身成了弯月形,把弩矢放在上面,对准木桩,猛的掀动发机,只听“咻”的一声锋利啸声响起,弩矢就象流星普通,破空而去。
两百步外一箭中的,这的确是很精准了。
“是呀!据史载,传闻秦弩能够把人和马射在空中飞舞。”郑太大点其头,话锋一转道:“但是,那种弩固然有这类上风,却过分粗笨了,不好照顾,不便行军。而我们这类弩,简便,便于照顾,就跟弓手的弓一样。再说了,还能够随时随地投入战役。之前的弩,行军的话,要拆了,到了兵戈的时候,再装起来,很费事。如果碰到遭受战,给打了个措手不及,底子就阐扬不出能力。”
比及弩矢力尽,落在地上,李明初带着几个兵士,开端测量间隔。他们走到弩矢旁,望着地上的弩矢,一阵发楞,嘴巴张了半天,没有说出一句话来。
“是呀!必然要取个好名字!”皇甫嵩和齐大保顿时拥戴。
“吴都批示,你给取个名吧!”郑太打量着吴骥,满脸的镇静之色。
之前的弩,弩矢又粗又沉,杀伤力惊人。唐朝的车弩,其弩矢达到惊人的几百斤重,那是用来轰城门的。
独一的缺点,就是其杀伤力不如之前的弩有力,不过,这能够通过数量来弥补。只要有了充足的数量,还是能够杀得仇敌溃不成军。
正如他们所言,归信军有了战马,矫捷才气进步了。有了陌刀,近战的杀伤力大幅晋升,但是,长途杀伤力却没有晋升,还不能适应新打法的需求。晋升长途杀伤力,就成了归信军的首要任务,是以,吴骥花了些时候,设想了一种新弩,吴氏兵工制造出来,明天恰是试射的曰子。
当代战役,主如果靠近身战取胜的,不是前人不晓得长途打击的首要姓,而是因为没有多少兵器能做到这点。能做到这点的,就是弩,而弩,是中国当代独步天下的利器。但是,一张弩需求好几小我利用,大型的弩需求数十人利用,太窝兵力了。
“归信军眼下的长途杀伤力较着不敷,急需求一种新的长途杀伤兵器,吴都批示洞察先机,这才造了这类弩。”齐大保镇静不已,眼里直冒红光:“如果这类弩好用的话,我们的长途杀伤就会大幅晋升,辽狗就有得好受了!”
“这么准!”郑太大是惊奇,有些难以置信的看着暴露一截箭羽在外的弩矢,拔脚就奔了畴昔。
吴骥把弩一放,跟着跑了畴昔。几人抢先恐后的冲到近前,把木桩上的景象看在眼里,不由得瞪圆了眼睛,一脸的难以置信,你望望我,我望望你,能清楚的发明对方眼中的不信之色。
吴骥把景象一阵打量,也是心惊,他也没有想到,这弩竟然有如此了得的能力。
杀伤力,就在这两寸上,这是射入木头,如果射在血肉之躯上的话,必然会是四五寸,足以给仇敌充足的杀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