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你小子皮痒了,做的什么狗屁诗?[第1页/共2页]
刚才还夸这小子有长进,看看,小尾巴顿时透露。
“说吧,你想要甚么犒赏?”
站在不远处的夫子额头上的青筋直跳,他总感觉程逸接下来要说甚么不得了的话。
“爹爹,你明显和我一起尿尿,如何不承认了?”
“好,爹爹,您听好了,儿子这就一字一句地给您读出来。”
大乾统统的诗歌讲究压韵,平仄对齐,猪羊狗是甚么东西?
“依我看,你小子皮痒了,做的甚么狗屁诗?”
话音刚落,婢女就端着一壶清酒放在秦奋面前的桌上,随后退了下去。
吸引了浩繁人的目光。
烈酒在京都城火了大抵有十几天!
很谦善!
不过,诗句固然没甚么内涵,读起来倒是朗朗上口。
程铮越想越气,拉过程逸的屁股,来了几巴掌,心头的郁积才减缓了一点。
程铮听后,嘴角猖獗地抽抽。
程铮重重一巴掌拍在程逸的脑瓜子上。
乃至烈酒还没有出锅,就被这些人预定!
……
他已经盼这个大学士盼了很多年了!
他不明白,他教过的门生这么多,个顶个的优良,为何这小子如此冥顽不灵?
殊不知,秦奋早就将部下的侍女安排到他的府上,不时候刻盯着他的一举一动。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
“小孩子,喝甚么酒,不可,好都雅书吧!”
“老子才反面你去尿……”
这也叫诗?
“爹爹,我这首诗的名字叫《雪天》。”
“儿子在看《诗歌三百首》,作了一首诗,您听听,儿子的诗如何?”
一天后。
太匪夷所思了!
这不是拉屎的前奏吗?
当发明逸儿开端看书的时候,他的眼睛都发亮了。
“夫子,别客气!”
每天天还没亮,就有人去列队,从天亮一向排到入夜,都不必然能买到一坛烈酒。
想到这里,他感激似的看向程铮,拱拱手,“多谢将军!”
夫子顶着一头白发,低着头,恭敬道。
短短几天的时候,他的儿子竟然已会作诗!
“请!”
正从不远处赶来的父夫子嘴角抽了抽,额头上划过一条黑线。
程铮打量的目光慢悠悠地落在夫子脸上。
“是吧,我也感觉我儿天赋极高,短短几天时候内,就学会了作诗,这都是夫子的功绩。”
程铮走上前,淡淡地瞟了一眼程逸书桌上那一沓厚厚的书,眼角闪过一丝不测。
小儿子从小奸刁,功课差得很,但自从得了白纸后,像是打通了任督人脉,功课也垂垂好了起来。
仅仅十几天,就在京都城翻开了着名度,一瓶难求!
家里的大儿子和二儿子也同他一样,不喜好读书,光长一身的蛮力。
“啪啪啪!”
特别是达官朱紫,世家后辈!
夫子用手捂着本身的眼睛,神采变成猪肝色,就当看不见。
传闻,烈酒香味浓烈,辣味实足,刺激感非常强,喝完以后,另有一种飘飘欲仙的感受。
这么好的机遇奉上门,他当然要抓住了!
“畴前有只猪,不爱看书,看书不识字,越看越胡涂;畴前有只狗,爱喝酒,喝完耍酒疯,被人咬了手;畴前有只羊,爱跳墙,终究跳畴昔,墙外是头狼。”
“哇哇哇!”
“爹,您能看懂儿子在看甚么内容吗?”
“不错,不错,听起来朗朗上口,兴趣实足。”
“这……小人不敢,小人传授三公子读书是应当的,不敢讨要犒赏。”
这么多年,程家也该出一个大学士了!
他平时夙来喜好喝酒,当传闻另有如此甘旨的烈酒后,便派家里的下人去买酒。
程铮正在自家院子里盯着小儿子写字。
程铮晓得夫子爱好喝酒,淡泊名利,以是特地挑了烈酒送他。
一出口,就遭到了程铮的回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