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子系中山狼[第1页/共3页]
他本想雪中送炭,布施少女,
“船王老爷为民祈福,累之而至,可歌可泣。”
女子摇点头,
“我看看,让我看看。”
不过方才春联的字也好不到那里去,对于陈小洛的字大师倒是故意机筹办,白叟也不好过分于吐槽。
不知何时,刘东广也跟了过来,眼睛弯弯有如新月,笑靥如花,
这恰是转移重视力的好机会,朱允炆大手一挥,呵使下人,
胖少年也是推委几句,杯盏交叉,把酒言欢。
“之前没见过你,新来的?”
白叟道:“每一年的船王都会写下一首祈福诗,保佑瓜洲镇风调雨顺,这也算是风俗的一部分,还请公子帮手。”
应当是趴着吧。
“金闺花柳质,
公然天佑我也,
白叟耳朵仿佛不好使,加上锣鼓喧天,底子听不清。
女子转头,容颜娇美,笑道:“公子的诗民女哪有资格批评。”
“船王老爷说甚么?”
华服少年的眼睛一向存眷着阿谁歌姬,看到歌姬出了画舫,他便也跟了出来。
他谨慎翼翼的歪着头,问前面牵马的白叟。
“子——系——中——山——狼,
白叟只感觉面前一黑,气的浑身颤抖,他不傻天然晓得陈小洛骂的是谁。
“笔墨拿来。”
不晓得绕了多少圈以后,
陈小洛的印象中,明朝的百姓也不是个个都会骑马吧,毕竟不是游牧民族。
说是坐却也不得当,如何说呢,
“兄长的诗,高炽自愧不如……”
“陈公子好些了吗?”
屋里那些公子哥们所做的诗句陈词谰言没法入耳,只要华服少年和阿谁胖少年的诗还尚可一观,不过也都是凄惨痛惨戚戚哀叹婉约一类,毫无新意。
一起踩畴昔就搞笑了。
“我……我健忘……”他张口结舌。
“还请公子赋诗一首,放入宝船当中,祈福瓜洲百姓。”
他方才所做一首诗,引得身边世人一阵赞叹,几杯琼酿下肚,飘飘欲仙。
茱萸湾外,
此时的陈小洛愁眉苦脸,因为他没骑过马丫,内心惊骇呀。
陈小洛的手紧紧拽着缰绳,抬高重心死死趴在马背上,谁特么要当船王谁来当,老子不想干了,如果不是为了银子方才就该一走了之。
得——志——便——便放肆?”
“我路过这里,川资用尽,赚些川资罢了。”
都城中爱好玩耍的公子哥们也可贵出个远门,来到这京口瓜洲一水之间。
一个肥胖的少年坐在画舫之上,躬身笑道。
好久没有这般痛快。
“老夫没有mm。”
这故乡伙耳朵倒是尖的很……
女子微微一笑,正要开口欣喜,俄然发明不远处河面上若隐若现有一艘纸船。
算不算工伤,
他一个忍不住,浑浊之物全都吐了出来。
牵马白叟走了上来,手捧聚宝船,送到陈小洛面前。
“哎呦,可真是头一遭啊,船王老爷竟然晕马。”
白叟的神采垂垂变得乌青,额头上青筋隐现,忍住胸前肝火,他睁大双眼接着看下去,只是不再念出声来。
“我说另有多久到?陈小洛扯着嗓子。
漂向远方……
“船王老爷吐咯,船王老爷吐咯。”
“来人,把那艘划子给我捞上来。”
“没想到女人竟是这般遭受,鄙人朱允炆,如果女人不弃,本公子身上有……”
一场诗会,已然飞腾迭起。
终究,
“啊……还要写?”
画舫内一个操琴扫兴的歌姬一曲弹罢,走出画舫,小憩半晌。
至于阿谁春联,
“帮你妹啊!”
白叟是镇上的教喻先生,平生最看不惯陈小洛这类见钱眼开的小地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