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官制--京官[第1页/共2页]
詹事府是卖力帮助太子的机构设正三品詹事一人,正四品少詹事一人,正六品府丞一人。詹事府设摆布春坊、司经局、主簿厅。
大理卿掌大理寺,正三品。左、右少卿,正四品。左、右寺丞,正五品。大理卿掌“审谳,昭雪刑狱之政令”。左、右寺,分理京畿、十三布政司刑名之事。大理寺与刑部、督察院合称“三法司”,会审严峻案件。大理卿与六部尚书、左都御史、通政使合称“大九卿”。
翰林院
即吏、户、礼、兵、刑、工。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稽查六部百司之事。有都给事中各一人,左、右给事中各一人,给事中等官。
洪武十年置通政使司。“政犹水也,欲其常通,故以‘通政’名官。”通政使,“掌表里章疏敷奏封驳之事”,正三品。摆布通政、誊黄右通政各一人,正四品。左、右参议,正五品。表里奏疏,须经通政司达上,独自封进者可参驳。朝会引奏臣民言事,奥妙不时入奏。有违误则籍而会请。“凡议大政、大狱及会推文武大臣,必参与。”通政使是明朝“大九卿”之一。
六科
六部
都察院
五寺是五衙门的简称,包含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大理寺:相称于明天的法院,是天下最高上诉构造。与督察院、刑部构成了三法司。太常寺:主管祭奠。光禄寺:主管宴享。太仆寺:管马。鸿胪寺:管接待外宾。
翰林院相称于现在的国立大学、干部学院。翰林学士(正五品)掌翰林院。另有侍读学士两人、侍讲学士两人,并从五品。侍读、侍讲各两人,并正六品。殿试点中状元者,授修撰(从六品);榜眼、探花,授编修(正七品)。掌制诰、史册、文翰、讲读经史、修撰国史等事。[4]
内阁
五寺
通政使司
掌教诲。祭酒掌国子监,从四品。帮手司业,正六品。另有五经博士、助教、学正等官。下设五厅(绳愆厅、博士厅、典簿厅、文籍厅、掌馔厅)、六堂(率性、修道、诚恳、公理、崇志、广业)。迁都北京后,南京仍设国子监,时称“南监”,北京则称“北监”。
洪武十三年,明太祖朱元璋杀左丞相胡惟庸,罢中书省,废丞相,分中书省之权归于六部,六部直接秉承天子意旨办事。初置四辅官,以春、夏、秋、冬为名,不久废去。洪武十五年,仿宋朝轨制,设殿阁大学士,当时设有华盖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文华殿等大学士之名,后称为“内阁”。开端设立时,大学士之职掌“侍摆布,备参谋”,秩为正五品。成祖时,大学士开端参与机务,仁宗时,阁臣之权渐重。到世宗嘉靖时,改华盖殿为中极殿,谨身殿为建极殿,大臣之阁衔随之变动。大学士的班次列在六部尚书之上,成为究竟上的宰相,首席大学士称为“首辅”,权力极重。
詹事府
明朝内阁,为明成祖起首建立。乃是明朝1402年(建文四年)至1644年(崇祯十七年)的天子咨政机构,而后权力逐步增大,后构成为明朝行政中枢。内阁辅臣的人数为一人至七人不等,辅臣奉使出外办事,多自称阁部。明太祖拔除宰相。开初,内阁大学士只具有参谋身份,天子为终究决定的权力,而大学士很少有参决的机遇。到明仁宗、明宣宗期间,大学士均因有太子经师的恩典,而得以累加至太子三孤身份,职位日趋受尊崇。宣宗期间,朝廷事无大小,宣宗均悉数谘询大学士杨士奇的观点而决定。固然吏部尚书蹇义、户部尚书夏原吉召见时得以参与各部事件,但是其还远不如杨士奇等内阁成员得以亲身访问。自此,内阁的权力日趋增大,到明世宗中叶,夏言、严嵩等人执掌内阁,职位鲜明为真正的宰相,亦可压抑六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