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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第一狗县令》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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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明律严苛!依法治国![第2页/共2页]

也不派出官官相护的环境。

现在,刑部尚书,侯泰正满脸焦灼的拿着羊毫,坐在朱标面前。

刑部的官员,比来这几天但是忙的不成开交!

一共分为:刑法、家法、商法。

除了流水线工厂。

天子老儿尚且粉碎了他本身订的法律,那底下的百姓们呢?

要依法治国!任何人,都不该该超出于法律之上。

大明朝的鼎新,从本日开端,便一步一步的迈向了正轨。

侯泰愣了一下。

万一他真的是被冤枉的呢?打死他的那群人,却没有遭到任何的奖惩。

明天,两人已经在尚书房研讨了一整天了。

朱元璋闻言,也点了点头,表示附和。

之前的那些老工匠们,都成了办理层、

正如朱豪杰之前所说的那些话。

杀人犯该死!但那也得是颠末调查、取证、审判以后,才气决定他死不死!

侯泰赶紧点了点头。

人都死了!还申甚么冤?

县令想干吗就干吗!没人管的了他!

那些他从沛县学习到的东西,他正在一步一步的停止着。

这就是法律存在的意义!

而与此同时。

紫禁城中。

拿起羊毫来,持续记录着。

可朱标却还是非常精力。

然后由刑部的小吏们,来制定一些小类。

“但突破端方,绝对不能是普通征象,得是非普通的环境下。”

一个杀人犯,在街上被人打死,常常那些打人的人都不会遭到奖惩。

朱标则是背动手,站在厅堂中来回走动。

朱元璋想开初见朱豪杰时,朱豪杰说过的话。

而新招募的那些工人们,则别离卖力每一个步调。

侯泰也是一时候想不出来。

犯了法了,差人还是抓他!

毕竟,老工匠们几近全能。

“简朴的解释,就是这一大类的律法,是专门给劳工筹办的。”

贪污纳贿不还是屡禁不改?

在应天府。

一座都会的市长,固然名义上是最大的官,但他除了市政厅里那几个官吏以外,谁也管不了。

朱标也已经开端了打算起了一系列的鼎新。

只能说,法治比拟人治,相对来讲要更好罢了。

当然不是!

一个县城里,县令最大。

毕竟,这事儿本身之前也没做过啊。

固然他的心中有一万个迷惑,但也只能点头承诺。

特别是那群权势滔天的达官朱紫、世家大族们呢?

如何办?

“都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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