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混血儿’艾斯特尔[第2页/共3页]
洛丝萝林——精灵族的圣地
在这个多元宇宙中,分歧物种的聪明生物,他们之间的生殖断绝就仿佛是中午阳光下的番笕泡普通,看似刺眼非常,并通过瑰丽的色采彰显着本身的存在,但是只要悄悄一捅,‘番笕泡’便会破裂、化为乌有。
“只尝一颗应当、应当不会太痛吧。”食人魔谨慎翼翼的说道,“莫格洛克不会多吃!”
“很可惜的是,‘红宝石’刚好是不能吃的那一半。”诺德人对食人魔莫格洛克可惜的耸了下肩,伸手从灌木丛中摘了几颗果子下来,“迷雾丛林中的松鼠能够吃,兔子能够吃,但是人类不可。哦,对了,你是食人魔。不过我并不建议你冒这个险。”
他的父亲是个纯粹的诺德蛮子,一名退了役的皇家诺德卫士,诺德天子最强大的近卫;而他的母亲则来自戈壁王国塔卡拉,传闻出自一个非常敷裕的贩子家庭。
天啊,不能再说了,再说就要吐了。
......
在艾斯特尔八岁时,有一天他的父亲出门后,母亲把他叫进了房间,双手端住他的脸,用很低的声音颤抖的对他说道,“Mela en' coiamin(精灵语,我生射中的爱),帮帮你的妈妈,去阿谁男人的书房找一样东西。”
半精灵艾斯特尔看着那些埋没在灌木丛中的红色果实,不由得想起了那段在‘洛丝萝林’糊口过的光阴。
那是一件精彩的乌黑色吊坠,镂空形状的坠子中心还镶嵌一颗敞亮剔透的红宝石。再以后,母亲让艾斯特尔拿着吊坠和一封她亲手誊写的信,去往都会中心邪术协会的分会。
是的,艾斯特尔本年已经五十岁了,比巴里特还要大上十多岁。半精灵担当了人类和精灵二者的诸多长处——成熟的很快,却又非常长命,并且身材状况还能够在青丁壮期长时候的逗留,是一个非常优良的种族。
“面前的这些‘红宝石’是否有代价呢?”艾斯而特对诺德人问道。“我是说在食用方面。当然,如果它们真的能值宝石的代价就更好了,只不过吃的时候就会令品德外肉痛吧。”他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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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然不能吃,但这并无毛病你们把它当作一种记念。”诺德人对每人都仍了一颗浆果。
除了半精灵以外,这片大陆上还存在着半兽人、半巨人、龙人、半矮人、半地精......
艾斯特尔伸手接过这类红色的果实,将其拿到面前察看。他发明浆果竟然在他手中开端渐渐的变硬,并且表皮也开端垂垂变的有些半透明,暴露了内部晶莹剔透的果肉,乍一眼看去,还真的有些像是一颗红宝石。
年幼的艾斯特尔仍然照做了。
这小我类王国和精灵族的干系极差,固然在邪术协会的‘皮鞭’下,两边哪怕干系再差,也不会产生战役,但是彼其间的小摩擦却从未间断。
这片大陆并不贫乏混血儿,他们是一个非常特别的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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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的脚踝老是套着一对做工精彩的脚镣,脚镣打造的轻巧非常,内里还包裹着淡雅的紫色天鹅绒,带上以后很有种非常的斑斓和娇媚。
这类疏离感让青年的艾斯特尔越来越感受堵塞,这使得背叛期的他在精灵圣地干了很多在精灵看来非常手谱、荒诞的事情。如果今后有机遇,我们再一一道来。
年幼的艾斯特尔照做了。
艾斯特瑞跟从他的母亲,在那名穿戴古怪长袍法师的护送下,来到了精灵圣地‘洛丝萝林’。在那边,‘夏佐’变成了‘艾斯特尔’,年幼的半精灵一住就是三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