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一十四章 烈酒地窖(上)[第1页/共2页]
世人颠末端大半天的辛苦赶路,终究在最后一抹阳光还流连在山峦之巅的时候,达到了这处名为‘烈酒地窖’的灰矮人村庄。
就在巴里特想尽量降落本身的存在感时,一个宏亮的声音俄然冲他喊道。
冒险凡是需求代步东西,巴里特等人全数都有坐骑,魏玛假等爵几小我骑的是几匹诚恳本分的正色驮马,这些驮马固然奔驰的速率不快,但是耐力方面却相称的好。而地精的坐骑则是那只长着弯角的骑乘山羊,其撒欢的跑起来后,竟然并不比‘胡萝卜’慢多少。
蛮子在最后骑马的时候,大腿内侧也常常会被马鞍磨得像砂纸刮过一样生疼,但颠末端这半年的熬炼后,现在的他已经和‘胡萝卜’有了些许默契,也略微晓得一点按照坐骑的奔驰节拍,来调剂本身的重心起伏。
“啊哈,我就晓得是你!”灰矮人村长指着巴里特,欢畅的大声喊道。
唉,真但愿这里的灰矮人不会记得我,巴里特在内心想道。当初美满是哪个毒蛇的矮人而至,他只是无辜遭到了连累。
该死的,他熟谙这个灰矮人,那家伙是这里的村长。
固然他还称不上是一个优良的骑手,但起码长途跋涉已经不成题目了。
“嘿,那边的大个子,我记得你,你竟然还敢过来!”不远处的一丛富强烟草植物中,俄然钻出了一个秃顶。
巴里特看着这位不竭靠近的灰矮人,“不美意义,莫非你是在叫我?”他神采带着苍茫的神采。
在这五天的路程中,巴里特一行人会颠末一处全都是灰矮人的村庄,一座浅显的人类小镇,以及一座以半精灵为主的混血物种都会。
‘烈酒地窖’的修建气势非常独特,它的一半建于地上,一半处于地下。地上部分的修建像灰矮人的个头一样低矮,大多数修建乃至连两米都不到。固然这类高度对于灰矮人们平常糊口来讲,完整不成题目,但是对于像巴里特如许的外来者,却非常难受。
巴里特在第一次去地底冒险的时候,也曾来到过这处村落。地下的‘烈酒地窖’,在他看来足能够用‘恢弘’二字来描述。不管是通道、房间、还是那处立着七豪杰雕像的广场,都带有较着的矮人修建气势――夸大且极尽能够的高大。
阳光垂垂耗费,天气更加暗淡,‘烈酒地窖’村落却在此时方才开端有些热烈。居住在村落里的是一支被称为‘寒钢’的灰矮人氏族,固然他们在两百多年之前就走出了阴公开区,来到了阳光之下,但是因为地底种族凡是都带有‘强光敏感’的属性,以是他们至今仍然不太适应在白日外出活动。
间隔慕雅城邦比来的地底出入口,需求5天摆布的马车路程才气达到。那处出入口被人们称为‘刺眼门路’,因为地底的原住民们在顺着入口的石梯,一级一级向上看去的时候,最后老是会被刺眼的阳光刺痛双目。
但他当时的那位矮人火伴却用一种鄙夷的语气将其称之为‘粗陋的鸡棚’、‘狭小的猪圈’、‘地精的茅房’……
秃顶有着一副长到脚背的胡子,并被整齐、详确的编织成了一根根麻花辫。当他从烟草丛里挑出来,大步朝巴里特等人的方向走来时,手里风俗性的拎起了那条保养得很好的胡子长辫。
灰矮人除了他们那身那特别的深灰色皮肤外,这个种族中的个别大多都是秃顶,连女性也不会例外。并且他们风俗穿土褐色的衣物。当身处地底的时候,如许的打扮和边幅,将会使你很难分清哪个是石头,哪个是灰矮人。
“说句实话,我们真应当在还算有钱的时候,把那辆常租的四乘马车买下来,而不是买了几匹便宜而又难骑的驮马。”威廉对魏玛假爵士抱怨道,“骑马可真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我的大腿内侧被磨掉了整整一层油皮,疼的要命。”他牵着马匹,一瘸一拐的跟在世人前面走进了村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