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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锦衣》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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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叶尔羌汗国[第3页/共3页]

当然他们并不怕汉民族的当权者是以气恼,领兵杀至城下屠城灭国以报血海深仇,因为起首汉民族不管是宋还是明都没有这类远征的气力,最首要的是他们视百姓如草芥,底子不会为了百姓的存亡大动兵戈。在胡人看来。汉民族只要好处,没有庄严和光荣。究竟真的如此吗?当然不是,只不过汉民族的庄严常常需求用庞大的代价才气唤醒,比如亡国.......

再如何着的大户人家,仆人也不是如许的,这让领头人看不清楚,这群男人身上有军旅的味道,却又有一股不平常的血性和蛮劲。而如果江湖中人来保护这小少爷的安然,那以领头人的见地,还真找不出这般高矮普通齐的男人。江湖上到有一种新兴的行当叫打行,专门为人供应庇护,可押送货色也可庇护雇仆人身安然,可就算打行也找不来如许的伴计。

常璐奇的面子很好使,领头父老拍着胸脯包管,只要他还在,必然庇护好这家少爷,让他全须全尾的返来。

每颠末一个如许的城池,便有人停下来在本地的集市做起了买卖,而也有人持续往叶尔羌汗国腹部走去,因为走得越远利润越高。并且入了国境,伤害也就少多了,不必心惊胆战的结伴而行了。

一个高个子的胡人走了出去,大大咧咧的坐了下来,摘下了本身的帽子说道:“你们是从大明来的贩子吧?”胡人的大明官话说得很好,乃至比一些大明人说的都标准。

说是城池,实际上不过是一圈土墙罢了,感化也不言而喻,防风防沙制止内奸打击。此处的内奸单指步兵和马队,因为如许的城池底子抵挡不住火炮的进犯,乃至连回回炮抛石机都抵挡不住。想来如果要攻城的话,即便是步兵,都不消云梯,只需用刀剑狂砍城墙。就能砍烂城墙杀入城去。

但也有一些旁人没发明,却令心细如丝的领头人奇特的事情。这个少爷的身材太好了,大户人家的孩子不必然都是孱羸的,穷文富武,很多有钱人家的孩子从小都习武,贫苦人家的孩子才要依托苦读考取功名,从而鲤鱼跃龙门飞黄腾达。但这少爷的身材如同铁打的普通,不是好,而是太好了,练武之人的身材不错,但不必然凡是练武之人都能走西行的路,这需求耐力和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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