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豺[第2页/共2页]
从里到外被高哲吃得死死的,一点翻身的余地没有。侯景低头沮丧的打中军主帐返回本身的营帐,在门口伸直坐着,眼睛眯眯着望向明丽炽热的阳光,内心头尽是阴霾愁闷,堪比当初于北燕谋反事泄,流亡途入耳到妻儿长幼被高氏天子煮着吃了。不管高哲的言语是真是假,他值得考量,毕竟蜀地他苦心运营多年,一旦分开全废了。
宋子仙决然道:“我本日来大将军这儿,转头去杀李衍,必定有人思疑是大将军教唆。以是……大将军无妨给我一刀,等将来讲我心胸不轨,劝您叛变大隋……”
侯景苦涩不已,比划手势:“如何能够?我是甚么东西?二臣!二臣啊!”
侯景一愣。
侯景等的就是这句话!
宋子仙俄然跪下了说了甚么。
宋子仙惊诧:“蜀王?”
侯景矢语发誓的道:“如我不能做到,定不得好死!”
宋子仙闭目,好久,道:“大将军放心,子仙自有计算!”
宋子仙伴随侯景靠着营帐坐定,问道:“大将军见到那位‘生而知之者’了?”
宋子仙抱恨走了。
侯景真是男人,双腿“啪”的一声,干脆跪了,痛哭流涕:“子仙!子仙呐!我……我对不住你!”
侯景抓了最后一根拯救稻草般,道:“对!蜀王!大隋的四皇子!高天使称,陛下成心让蜀王办理蜀地封邑……”
高哲举手投足一派书卷气,落落风雅得体,唇红齿白的令人垂怜,面貌称得上清俊标致。照侯景看,他起首会重视高哲的眉眼。眉毛又细又长,模糊有女子的阴柔。眼睛也又细又长,时不时的光彩闪动……遐想啥?狐狸!吃人不吐骨头的狐狸!拔根毛儿是空心儿的狐狸!
来人是侯景的亲信部将,姓宋名云字子仙,益州汉中人。初时一豪门士子,规语“女为悦己者容,士为知己者死”,侯景信赖他,予他高位,他便忠心酬谢。此人身长八尺,三寸短须,双目炯炯,一表人才,比侯景都雅了不晓很多少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