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姑娘也能泡妞?[第3页/共3页]
见状孟仇眉头一皱,眼睛中闪过一道杀机:这么标致的女人,你丫的竟然敢比小爷抢先动手?下定个小目标,弄死这个纨绔。
在那人身后,数十名家仆打扮的大汉,大家手持木棍、铁尺等家伙,围着恶仆就是一顿暴揍。
勋贵,中国的贵族,颠末数千年,几十代上百代的沉淀和堆集,在待人接物、为人办事方面具有一套极其完美的礼节标准(作者:别听外洋老毛子装13本身是贵族,中国贵族呈现礼节的时候,毛子们还在随地大小便,巴黎还在屎尿里泡着呢)。
不幸纨绔满脸是血,惨痛呼救;
大街上统统的商贩行动整齐齐截:抱起本身的货色,扭头就跑,快马加鞭,健步如飞,只恨爹娘少生两条腿。
“不就是长得比小爷我帅,胸肌比小爷大,皮肤比小爷白咩咩咩”孟仇这个碎碎念,此时女孩已经一头钻进银袍帅哥怀里大声抽泣,后者一边温声安抚,一边轻抚着女孩的后背,眼睛里闪过一抹“狡计得逞”得色,被孟仇尽收眼底。
还不等孟仇想好如何宰了面前这家伙,先前调戏女孩的纨绔俄然收回一声惨叫:
一边递给女孩一方丝巾,一边满脸浅笑暖和的安抚着女孩,一派君子君子(衣冠禽兽)的模样,孟仇看着银袍帅哥“恨得”牙根痒痒:
孟仇迈着八爷步,不紧不慢的走在阪泉大街上,身后数十名严王府保护持刀紧随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