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三年之期[第1页/共2页]
可一旦打输了,不但要被敌军劫夺,还得割地赔款赔女人..........
经济翻三倍,这是李鸿飞递交打算书时,为了让朱由检同意,而特地声明的。
姑苏现在算是最前沿了,一旦抵抗不了多尔衮雄师,别说一帮大臣,朱由检第一个就会翻脸不认人,以是现在对李鸿飞来讲,绝对的行政权力,才是最急需的...........
而圣旨的第二个内容,就是关于李鸿飞姑苏鼎新的打算。
朱由检以及朝廷一众官员需求看到的,是你本年上缴国库的银子,与往年停止对比后的成果。
中原的军队打赢了,除了获得地盘与名誉,普通都不会找那些番邦小国讨取财帛,乃至还会大发善心援助败北的小国,典范的打肿脸充瘦子。
这些特权加在一起,无异于裂土封王,乃至比普通藩王权力还大,起码藩王不敢私造火器,不敢蓄养私兵。
现在的满清八旗有多短长?
如果李鸿飞连这两点都做不到,那如何抵抗多尔衮雄师?
姑苏自圣旨下达之日起,划为特别行政区,李鸿飞为行政区最高长官,固然还是姑苏知府,但却具有锻造火器权,招募兵丁权,财务自主权,任命(夺职)正六品以下官员等等一系列特权..........
万历十一年(1583年)努尔哈赤用祖、父所遗的十三副甲胄起兵,当时的部众不过十几人,到现在清军大肆入关南下,占有大明半壁江山,仅仅用了六十年,并且满清八旗每一次战役,都是以寡敌众,乃至于明军与八旗军对战时,没有三倍之数,乃至都不敢主动迎敌。
本来遵循之前的税收,即便农业税不停止调剂,光是依托上调商税,李鸿飞就有信心将经济气力翻个三五倍。
幸亏朱由检还没完整疯掉,规定了如许的权力只要三年,李鸿飞必须在三年以内,让姑苏的经济翻三倍,并且还要在三年以内,练出起码三万可战之兵,
一众官员,直接将李鸿飞归为将死之人,将死之人不成怕,可骇的是此人另有无上权力,在明知必死的环境下,定然会用手上的权力,拉一大票人陪葬的。
只是还没等他们生机,第二份圣旨内容,却令他们冒出的火气,再次生生憋了归去。
竟然比云南的沐王府权力还大,莫非是天子的私生子?
现在李梦回本身找死,他们也不介怀多等个三年。
凡是这两点,有任何一点没有达到,三年后就是李鸿飞的死期。
户部的官员可不傻,各地商税都上调了六倍,那么再次对比之时,天然是遵循新的税率来计算。
猜想归猜想,还没有谁敢将这类事情说出去,不过领教到李鸿飞短长的一群贩子,现在却在暗自深思,要不要分开这个所谓的特区。
这李大人究竟甚么来头?
贩子们设法各别,底下一众官员确根基上都是叫苦连天,如果之前大师就算获咎了知府大人,最多被打压架空,可现在李鸿飞把握了生杀大权,还是一个只能“活三年”的不利长官,在如许的大佬部下做事,稍有不慎,估计丢官是小,很有能够连小命都难保啊!
所谓可战之兵,则是一比一的兵力对比下,能与满清八旗对抗。
起码一些保守的贩子,感受这个特区没甚么前程,特别是那些世家大族,若不是舍不下这份家业,估计已经筹办举族迁徙了。
至于朝中官员如何想,底下的老百姓如何想,这都不首要,终究成果,还要等三年以后,才气见分晓。
而演武场上的一部分贩子,在听到第一份有关商税鼎新的圣旨后,差点没跳起来找李鸿飞冒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