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格雷戈里[第3页/共3页]
如果没有可靠的佣兵跟从商队庇护,信赖赖何一个商队都不成能安然的将货色运回到本身的商会。
罗纳德发明,这个天下的人仿佛体格都挺结实,除了一些小孩子和少年,大部分的成年人都有着一副强健的体格,很少见到那些体格肥胖的男人。
罗纳德摆了摆手:“没有干系,就这间吧。”
锁链甲、大剑……能够随身佩带着这类兵器的人,要么是军队的军官,要么就是佣兵。
看着这些人或是志对劲满,或是迷含混糊,乃至是撑着宿醉未醒的身材从一栋栋房屋内走出来,罗纳德第一次有了真正的来到异界的感到。
“打猎队?”兵士看了罗纳德一眼,特别是他背上挂着的那把双手大剑,脸上暴露一丝惊奇:“入城要交纳过盘费。”
而因为这一特性,格雷戈里又被人戏称为是佣兵之城。
出于某种说不出的,仿佛是想要体验异天下本地糊口的设法,罗纳德抬起了脚步朝着旅店内走去。
罗纳德愣了一下,然后看了一眼这几个全部武装的兵士,从衣服里取出了一枚银币丢了畴昔。
酒馆、旅店、妓寮……都是这些人早晨留宿的处所。
因为军官有很多都有贵族的背景,大多非常重视礼节,就算是布衣在军队内里熬出了头,在军队规律的束缚下也有着必然的自律性。而佣兵则不然,他们都是刀口舔血的存在,明天生,明天死,实在是在普通不过了。
身边的兵士竖起了拇指,佩服的说道。
罗纳德冒着大雨走了一夜,但是神采却涓滴不见怠倦,反而精力饱满,神采隐含冲动。
“早餐有浓汤和面包,对了,另有一些角菜。”
取出一枚银币,直接丢给了少年:“有多的你就留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