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格雷戈里[第1页/共3页]
格雷戈里是洛蒙斯公国南边边疆的一个小镇,因为邻近迷雾丛林具有必然的地理上风,但团体来讲还是一个偏僻地带的小镇,繁华程度和那些王国核亲信地的城镇完整没得比。
走出来打量了一下,床单洁白,洁净,铺得整整齐齐的,固然昨夜下了一早晨的暴雨,但是床单却涓滴没有潮湿的陈迹。
“这边请。”
沿着木质楼梯登上二楼,在阿谁少年小厮的带路下,罗纳德来到了走廊拐角处一个房间。
罗纳德的打扮如何也和军官扯不上干系,那明显就是佣兵了。
“叨教,您要不要我为您筹办一些早餐?”
不是用来办理的财帛,也不是健壮可靠的马车,而是……佣兵!
站在窗口,内里传来叮叮铛铛的打铁声……这间房刚好和路劈面的铁匠铺的正劈面。
“老杰克整天打铁,的确是吵了一些,不过关上窗户就好很多了,这间房的隔音结果还是不错的。”少年有些拘束的解释道。
“队长高超!”
罗纳德愣了一下,然后看了一眼这几个全部武装的兵士,从衣服里取出了一枚银币丢了畴昔。
“不记得就对了,这小我底子就不是打猎队的人,也不晓得是从那里冒出来的。”络腮胡兵士伸手抢过银币说道:“要不是我晓得他不是打猎队的,我会跟他要一个银币的入城税吗?”
小镇美满是宿世电影中,中世纪期间的气势。
“住十天,算你九个铜币一天,剩下的十个铜币能够折成一顿饭钱。”老头捏起了银币吹了一下,然后放在耳边听着。
“开一间上等的。”
“都有甚么?”
出于某种说不出的,仿佛是想要体验异天下本地糊口的设法,罗纳德抬起了脚步朝着旅店内走去。
少年还是是拘束的很。
门口阿谁看起来十四五岁的小厮快步跑了过来,内疚一笑,站在罗纳德中间微微躬身,态度恭敬。
不晓得本身被一个看大门的浅显兵士给讹诈了一笔的罗纳德正在格雷戈里的街道上走过。
柜台前面,一个身材魁伟,挺着啤酒肚的老头正用手臂支着下巴昏昏欲睡。
如果没有可靠的佣兵跟从商队庇护,信赖赖何一个商队都不成能安然的将货色运回到本身的商会。
穿过了几条街道,罗纳德看到了一间旅店,旅店高低三层,占空中积不小,门口打扫的非常的洁净,正有一个小厮端着一盆净水往门口的青石路上用手倾泻着。
“真的不记得,他背上的双手大剑这么显眼,我如果见过的话必定有印象的。”
“那就住十天吧。”罗纳德点了点头。
以是大部分的佣兵脾气都不如何好,平凡人可不肯意等闲的获咎他们,就算不会被杀那么可骇,但是被揍一顿也是没处所说理去。
归正罗纳德刚来这个天下,对很多事情都还一无所知,倒不如在个城镇多歇息几天,也能够趁机多体味一些所需求的知识。
因为军官有很多都有贵族的背景,大多非常重视礼节,就算是布衣在军队内里熬出了头,在军队规律的束缚下也有着必然的自律性。而佣兵则不然,他们都是刀口舔血的存在,明天生,明天死,实在是在普通不过了。
一个留着络腮胡的兵士抬手拦下了罗纳德问道。
“早餐有浓汤和面包,对了,另有一些角菜。”
“明白了,您放心吧,我给您筹办了早餐后就去买衣服。”少年接过银币,脸上暴露了欣喜的神采:“感激您的慷慨!”
“站住,干甚么的?”
待到天气微亮的时候,罗纳德的视野中终究呈现了一个完整由石头砌成的小镇城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