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格雷戈里[第1页/共3页]
身边的兵士竖起了拇指,佩服的说道。
不晓得本身被一个看大门的浅显兵士给讹诈了一笔的罗纳德正在格雷戈里的街道上走过。
“老杰克整天打铁,的确是吵了一些,不过关上窗户就好很多了,这间房的隔音结果还是不错的。”少年有些拘束的解释道。
“站住,干甚么的?”
家具天然算不上是甚么上等货品,但是却打扫的很洁净,窗户敞开通风,房间内里没有任何的异味。
旅店内的空间挺大,大厅内摆了七八张圆木桌,和二十多张椅子,不过这时候并没有任何人坐在那边。
“不记得就对了,这小我底子就不是打猎队的人,也不晓得是从那里冒出来的。”络腮胡兵士伸手抢过银币说道:“要不是我晓得他不是打猎队的,我会跟他要一个银币的入城税吗?”
“队长高超!”
不过旅店门口正在洒水的年青小厮却仿佛已经风俗了这统统,涓滴没有暴露不满的神采,仿佛统统都是如此的理所当然。
“上等房,十个铜币一天,你要开多久?”
酒馆、旅店、妓寮……都是这些人早晨留宿的处所。
穿过了几条街道,罗纳德看到了一间旅店,旅店高低三层,占空中积不小,门口打扫的非常的洁净,正有一个小厮端着一盆净水往门口的青石路上用手倾泻着。
以是,格雷戈里内长年占有着大量的佣兵和佣兵团。
锁链甲、大剑……能够随身佩带着这类兵器的人,要么是军队的军官,要么就是佣兵。
城墙依河而建,以不法则的形状盘绕起来,通体由石头砌成,高约5米,城墙上面有着身穿盔甲的兵士手,持长矛或旗号站立。
当罗纳德进城以后,中间的兵士低声问道:“队长,格雷戈里只要那几支打猎队,我如何不记得有这么一小我?”
“帮我开一间房。”罗纳德走到柜台,伸手敲击了两下台面。
“你真的不记得?”阿谁留着络腮胡的兵士看了他一眼,用无所谓的语气反问道。
而因为这一特性,格雷戈里又被人戏称为是佣兵之城。
“一个银币,上等房能够住十天,你肯定要住这么久吗?”老头看着银币,终究提起了一点精力。
常日里各个商会的车队来往不断,特别是每年春季末和夏季初的两个时候段,恰是各个商会大肆收买毛皮的黄金时候。
幸亏四周没有甚么野兽,罗纳德便一向冒雨前行,沿着不晓得被行人和马匹踩踏了多少年所构成的巷子一向走去。
因为军官有很多都有贵族的背景,大多非常重视礼节,就算是布衣在军队内里熬出了头,在军队规律的束缚下也有着必然的自律性。而佣兵则不然,他们都是刀口舔血的存在,明天生,明天死,实在是在普通不过了。
沿着木质楼梯登上二楼,在阿谁少年小厮的带路下,罗纳德来到了走廊拐角处一个房间。
走到城门口,两排一共六个兵士举头站立,手中握着约莫2米长的长矛,腰间配着双手长剑,身上披着半身的锁链甲,胸前佩带着一个遨游雄鹰的徽章。
“早餐有浓汤和面包,对了,另有一些角菜。”
如果没有可靠的佣兵跟从商队庇护,信赖赖何一个商队都不成能安然的将货色运回到本身的商会。
“都有甚么?”
柜台前面,一个身材魁伟,挺着啤酒肚的老头正用手臂支着下巴昏昏欲睡。
小镇美满是宿世电影中,中世纪期间的气势。
“开一间上等的。”
不是用来办理的财帛,也不是健壮可靠的马车,而是……佣兵!
“明白了,您放心吧,我给您筹办了早餐后就去买衣服。”少年接过银币,脸上暴露了欣喜的神采:“感激您的慷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