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开荒[第2页/共3页]
老奥德加佝偻着身子,长年的劳作以及见到贵族就风俗性哈腰的风俗,使他的身子再也立不起来。但是老奥德加并不平‘老’,即便是他现在看起来已经和六十岁的白叟没甚么辨别,但是他干的活可一都不近年青力壮的奥德加少,并且他看起来还无能下去,一都不显得累。
这当然不是唐伯爵犯傻,而是因为在现在这个年代,荒地,特别是丛林或者丛林,对人类的态度可远远算不上是友爱。
但是,在爱尔兰,这些东西仿佛都不存在。
但是在本年这个夏天,农奴们再也不能感遭到夏天的风凉,正相反,他们的汗水从额头流到****的上身,又在太阳的晖映下干了,湿了又干,干了又湿,汗水不住的流下,最后竟然在身上结成了洁白的盐粒,但是,即便是这么辛苦,农奴们仍然是笑着的。
这个方面,唐伯爵并没有甚么体例,我们前面过,唐伯爵穿越之前还是个五谷不分的工科狗,他能够做到现在这个境地就已经是出乎料想了,至于农业方面的东西,我们还是不要希冀他太多比较好。
没有饿过肚子的人,永久也不晓得地盘的贵重,那是能够长出粮食,能够赡养一家人,能够不再让母亲含着泪掐死孩子的地盘!
这把火烧的主如果杂草和枯枝,这些杂草和枯枝是最烦人的,更甚于到处乱长的树木,因为树木你还能够砍,但是这杂草枯枝,你就只能靠人力一的拔了。
而现在,唐伯爵又提出了‘包产到户’的这个观点,老奥德加又成了第一批吃螃蟹的人,而他的打赌终究获得了优厚的回报――整整三十亩的,肥饶的,正待耕作的处女地!
地盘地盘地盘地盘地盘
种庄稼,就是要各种子,种子要抽芽才气长成农户,而种子要抽芽,就必必要呼吸,种子如果没有充足的氛围,成果就是会像人一样憋死在地盘内里,是以翻地,不但是让耕作变的轻易,更首要的是为了进步种子的抽芽率,减少投入增加收成。
结伴打猎的野狼,奸刁的鬣狗,以及暗中埋没着的蛇和毒蝎,每一样每一件,都能够可谓是人类的大敌――特别是野狼和鬣狗,在这个到处战乱到处都是死尸的年代,尝过了人肉的鲜美的它们,无时无刻的不想着在咀嚼一次甘旨。
因为之前这片荒地内里长得都是树,树根深深地扎种在地下,就仿佛一只手将四周的土全数握住,不但让翻地变的困难,并且也使得地盘的质地变的非常紧密,锄地非常累人。
除此以外,奥德加另有一个姐姐,不过已经嫁给了同庄园的别的一个农奴,现在也在田内里忙活。
ps:明天状况很不好,上了一天的课,头晕晕的,又有些感冒,但愿过两天能够规复到普通水准……
那就是地盘。
一块地盘,在这个年代,值得任何一个农奴拿出他的统统去寻求。
锄头吃力的挥下,已经持续锄地三个时的奥德加累的气喘吁吁,不得不倚靠着锄头的把柄略微歇息一下,但是当他在歇息的闲暇昂首四望时,看到的倒是如许一副气象:在这一片广漠的未加开耕的地盘上,他的父亲,‘荣幸’的老奥德加,现在已经三十多岁――这这个农夫均匀春秋只要二十八岁的期间,他已经算得上高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