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觉醒度10%[第2页/共2页]
“肝髓流野,赤地千里,公然是妖孽横生。”
两人缠斗不过七八个呼吸,马匹刚到,却被这怨焰吓得连连后退
这一脚顺利地踢在怪尸的膝盖上,李阎却内心一沉!
,左手抓肩胛骨,右手拿住小腿。双掌用力一翻。把怪尸身整小我摔在了地上!
尸身被这一刀砍成两截,那骑手冲出一片血雾,恰是沈鹤言!
魇尸,以神玄门秘术转化成的怪尸,力大如虎,迅捷如猿,非常难缠。
2,蚀骨肉
那无头尸身几近被血渍染遍,皮肤闪现诡异的紫玄色,手指骨节广大,迅捷如同豺狼。竟然比马匹毫不减色。
如果说怪尸是一道天涯的惊鸿,那李阎就是稠密乌云下的一抹狂雷。
“你的阎浮事件进度晋升。”
面前,紫髯白叟身后,一只孔雀缓缓消逝。
惊鸿一瞥
那火焰中间是红色,内里是紫玄色的光焰,殊为不俗。
“磕巴。”
即便他不说,李阎也早早地小腿连点,阔别这怪尸起码三四米的间隔。
“事权从急,对不住了老丈。”
可他如何也没想到,砍几个企图逃窜的倭寇俘虏的脑袋,竟然养出了如许毒手的一只无头怪物来!
白叟也不慌乱,手往腰间的长剑摸去。
威胁程度:红色
那怪尸浑身颤抖,血光围拢过来,包裹住他的身材,远远看去,仿佛着火普通!
面对带着浓厚血腥味道的爪子,李阎向后悄悄一跳,长剑铮鸣出声,三道剑光盘曲劈落。
怪尸扑了上来,李阎前跨一步,顶着可怖的颈腔,右脚踢向他的膝盖。
拧脚,滑步,错身一拧。
一滴黑血滴在李阎的棉衣上,并敏捷腐蚀出一个大洞。
那紫髯白叟倒吸一口冷气,想要喝止李阎已经来不及,
前些年,白莲教谋反,那逆首薛羽英竟然真有呼风唤雨之能,几万将士亲眼所见,引得满朝叛变。
李阎腰间一松,把背后的长剑拔出来,有些不美意义地冲白叟拱了拱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