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井中月[第2页/共2页]
不过看到张晓手中握着的宝剑以后,大抵明白了一些。
听到张晓的话以后,单美仙面前一亮,仓猝说道,“天然能够。”
不过,张晓早就做好了面对这类环境的筹办。
毕竟隋炀帝杨广的才气虽高,但是性子却太急了,开凿大运河,两政高丽,分裂突厥,停止科举。把别人一辈子都干不完的事情竟然试图在短短的几年内就做完了。
单美仙沉吟了一下,说道,“我若没有猜错这应当就是当年“刀霸”凌上人手中的那口名刀,这把刀能够说是无价之宝。”
不过,真正让这把刀闻名于世的人是一个来自扬州城的小地痞,寇仲,在寇仲之前,这把刀固然驰名,但是还达不到闻名于世的程度。
在洛阳城内还好一点,但是如果出了洛阳城,那就是各处流民,张晓想要招兵买马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那就是一向插在张晓腰间的宝刀。
固然隋炀帝确切做得很好,但是支出的代价倒是名不聊生,百姓纷繁揭竿而起,各路野心家磨刀霍霍。
单美仙的代价是公道,但题目是张晓没有那么多钱。
既然“有钱了",那张晓直接和单美仙说道,“我以这柄‘井中月’作抵押,采办两千根铁枪,三百把钢刀,一百幅铁甲,三百把弓,一千筒箭,不晓得可行吗。”
单美仙听到这话以后,天然明白张晓是真的想要卖刀,不由得为张晓有些可惜,毕竟一把神兵利器乃是江湖中人的第二生命,像张晓如许不珍惜的人但是非常少见。
十万两白银,这个代价实在有些低了,如果卖给宋阀等识货的卖家,这个代价绝对会翻上几倍。可题目时东溟派比来资金有些严峻,十万两白银已经是最高价了。
是以这把刀还算不上绝世好刀,但是也能够说是一把名刀。
看到这把刀以后,单美仙的面前顿时为之一亮。
这是一把在将来大放光彩的刀,除了宋缺手中的天刀以外,天底下就属这把刀最驰名。
这笔买卖,两边都没有亏损,对于东溟派来讲,井中月这类宝刀能够作为压箱底的货色,而对于张晓来讲,这些兵器赢充足构造起一个小型的军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