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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明1637》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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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位尚书[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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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之凤出身官宦世家,自幼聪明好学,4岁中秀才,岁落第人,44岁中进士,出任淮安府(安徽省)经理(司法职官),法律严明,吏民悦服。万历四十六年(年)任湖广(湖南、湖北)同考官(副主考)。天启三年(年)升南京淮西道监察使。前后上疏为边关守将孙承宗等辩冤,上疏参劾iā宦魏忠贤,要求停止内ā,遭朝廷斥责,被宦党摈除出朝。天启六年指令他巡查江防,期满回京,又被宦党借端夺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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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周祚:字明兼,号等轩,明绍兴会稽人。燕阳公(即商为正)之长孙,景亳公之冢子(编者按:即嫡宗子)也。万历二十五年举人,万历二十九年(年)辛丑科张以诚榜进士,授邵武县令载,廉洁如冰,因赔贴而致产业殆尽。入京,累官太仆寺少卿,四十年擢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福建,不征官方一钱,擒斩大贼,抗击倭寇扰乱,故离职之rì,闽报酬之立祠。天启五年复兴兵部右侍郎,总督两广。翌年升兵部尚书,以母大哥,请告归养,里居载。崇祯十年,起复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掌院事。因为刚正不阿,屡违圣意而丢职归里。

先是,在水患之年,身为礼部右侍郎的林yù楫陈修省数事,触魏党忌,被迁南吏部。

崇祯二年(年),魏忠贤势败被杀,朝廷鉴于刘之凤奸佞可嘉,让其出任江西御史,继而升任尚宝司丞(掌管启用朝廷印玺的职官)。其多次上疏论政,被天子采取,崇祯六年升太仆寺少卿(掌管朝廷銮舆及牧政等)。当时李自成转战河南、湖北一带,刘之凤顾虑故乡蒙受兵灾,写信给河南行省巡抚衙门,并写信给中牟县知县俞士鸿,发起改中牟土城为砖城,他起首捐款援助;崇祯年砖城胜利,刘之凤亲撰“修竣城记”碑文。同年改任应天府(南京)府尹(相称今之南京市长),次年升通政司使(掌管天子旨意下达,呈转臣下奏章)。崇祯十年前后迁刑部左、右侍郎(尚书副职),次年任刑部尚书。

林yù楫为人恪守名节。典试浙闽,所得士九十七人,厥后捷南宫者强半,名硕忠节,蔚起踵出;教馆员,端轨贞范,别立法则,厥后修撰刘君理顺、简讨胡君守恒,皆伏节死义。

林yù楫言则丝纶得体,直国史则笔削靡拘,为学根极ì命,博综经史,曾奉召修《实录》。著有《易经勺解》三卷、《学庸注补》一卷、《品德经注》二卷、《水云居诗草》、《友清堂文集》等。

明万历三十一年癸卯(年)林yù楫中解元,万历三十五年丁未(年)中进士,廷试二甲第十二名。先选庶吉人,授编修,起充廷试掌卷官,升起居注。

刘之凤(一4),字雍鸣,号岐阳,今官渡镇明山庙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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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四十六年(年)典浙江试,泰昌(年)起左中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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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之凤ì直敢谏,所奏上疏多被采取,但亦多次受驳斥,特别到了暮年,一心忠君,切谏更多,遭斥亦更多。崇祯十三年几次上疏,要求病老回籍,均不被批准。当时有尚书范景文弹劾南京给事中(谏官)荆可栋贪污,天子批交刑部讯办,刘之凤依理轻判。崇祯帝思疑他纳贿卖法,加上首辅(宰相)周延儒因刘之凤曾上疏谏君,连累到本身而挟恨在心,此时乘机抨击;魏忠贤余党亦乘机向天子进谗言,他遂被下狱。法司(法律构造)秉承天子旨意,竟定绞刑。三月间给事中李清、葛枢前后上疏为之凤辩冤,均遭贬谪。今后无人敢再多言。四月刘之凤在狱中上疏自白,毫无成果,崇祯十四年十一月二十rì冤死狱中,时年事。不久,天子悔过,严惩周延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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