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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明1637》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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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制[第4页/共5页]

﹔办理天下粹校事件及科举测验及藩属和本国之来旧事。礼部下设四司﹐明清皆为﹕仪制清吏司﹐掌嘉礼﹑军礼及办理学务﹑科举测验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礼﹑凶礼事件﹔主客清吏司﹐掌宾礼及欢迎外宾事件﹔ī膳清吏司﹐掌筵飨廪饩牲牢事件。四司以外﹐清设有铸印局﹐掌锻造天子宝印及表里官员印信。会同四译馆﹐掌欢迎各藩属﹑本国贡使及翻译等事。

征象

雍正元年()今后常以大学士兼管各部﹐尚书以下各官时有增减。据光绪朝《大清会典》及《历代职官表》记录﹐清朝各部职官设有﹕尚书(从一品)﹑摆布侍郎(正二品)﹑郎中(正五品)﹑员外郎(从五品)﹑主事(正六品)以及堂主事﹑司务﹑笔帖式﹑七品小京官等。六部职掌﹐明清略同﹐各部下辖诸司及官属﹐则有出入。

隋初正式建立三省六部制,此中三省为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名为吏部﹑礼部﹑兵部﹑度支﹑都官及工部。至唐朝改度支为户部,改都官为刑部,遂成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统于尚书省;宋朝因之;元朝改统于中书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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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部为办理文职官员的构造﹐掌品秩铨选之制﹐考课黜陟之方﹐封授策赏之典﹐定籍终制之法。吏部下设四司﹕明清为文选清吏司﹑验封司﹑稽勋司和考功司。文选清吏司掌考文职之品级及开列﹑考授﹑采选﹑升调﹑办理月选。验封司掌册封﹑世职﹑恩荫﹑难荫﹑请封﹑捐封等事件。稽勋司掌文职官员守制﹑终养﹑办理官员之出继﹑入籍﹑复名复姓等事。考功司掌文职官之处罚及议叙﹐办理京察﹑大计。

六部,从隋唐开端,ō yā行政机构中,吏、户、礼、兵、刑、工各部的总称。其职务在秦汉时本为九卿所分掌,魏晋今后,尚书分曹治事,曹突变成部,隋唐始肯定以六部为尚书省的构成部分。以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比附《周礼》的六官,秦汉九卿之职务大部并入。

简介

明朝废中书省,六部开端直接对天子卖力,成为主管天下行政事件的最高机构。各部置尚书一人,总管本部政务,下有摆布侍郎各一人,为尚书之副。清朝于天聪五年()仿明制设六部。初以贝勒(亲王﹑郡王)别离总理各部部务;各设满洲﹑蒙古及汉承政﹑参政﹑启心郎﹑额哲库等官。顺治元年(44),停贝勒总理部务;并改承政为尚书,参政为侍郎,理事官为郎中,副理事官为员外郎,额哲库为主事;启心郎未改,至顺治十五年裁。雍正元年()以後常以大学士兼管各部,尚书以下各官时有增减。据光绪朝《大清会典》及《历代职官表》记录,清朝各部职官设有:尚书(从一品)、摆布侍郎(正二品)、郎中(正五品)、员外郎(从五品)、主事(正六品)以及堂主事、司务、笔帖式、七品小京官等。六部职掌,明清略同,各部下辖诸司及官属,则有出入。

刑部为主管天下科罚政令及考核刑名的机构﹐与督察院管稽查﹑大理寺掌严峻案件的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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