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对杀(中)[第2页/共2页]
在一次次猎杀中,高登矫捷地调剂禽掠击:鼠钻的哈腰角度能够再低一点;猫扑换成右腿起跳,左臂微微下钩;狼突的法度则要看与目标的间隔……他学习一些野兽的行动,融入招式,再按照本身的前提改进。
固然血狱会教过别种武技,高登也能在图书馆内馆借阅更初级的武技秘笈。但那些武技过分激进,一味晋升源力,技能粗糙片面,反而比不上这一套最根本的禽掠击。
这条河道将绕过万鸦葛林,直穿苔原,路过砾岩山脉,终究涌入东北方那条宽广的地下河。在河的另一边,漫衍着更险恶的丛林,更刁悍的凶兽,更精通殛毙的血狱会成员,以及一个与外隔断的沙穴族禁地。
高登走入清冷的潭水,洗掉身上的血味和异味,伏在一块被水冲得光滑平坦的岩石上,磨起匕首微钝的刃口。
凶兽的心脏和一些罕见器官早被他本身服食:闪电豹的骨髓壮筋活血,山麝猫的麝珠加强嗅觉,虚魍怪的幻光结石进步了光芒感知力,而两枚清热解毒的蚺胆使魔命树的根须生出一条碧翠的绒毛,身材的抗毒性由此晋升。
桀骜少年收回一阵嘲弄的笑声:“1号,莫非你俄然变成13号身上的虱子,对他的行迹了如指掌了?”
“罪坑。”高登如有所思地自语。
在桀骜少年的左下方百米处,一株肥大的鱼头菇摇摆了几下,向旁倾倒,钻出彪悍少年的脑袋。“我也撑不下去了。这么一动不动地蹲着,还不如和凶兽搏杀来的痛快。”他的手臂有气有力地搭在菌盖上,身上覆盖灰尘,瞳孔密布血丝。嘴里叼着一根中空的茎管,用来呼吸氛围。
高登往匕首上涂擦凶兽油脂,以防生锈,穿戴好衣服设备,跳上一株扎根在水潭中的红藻萝,攀到最高,极目远眺。
唯独高登安之若素,他从未生出过负面情感,反倒神采奕奕,仿佛生来就是干这个的。
9号恍然大悟:“这么一来,敌手很轻易误判他进步的方向。”
但这门根本武技也走到绝顶,不再合适黑铅级的修炼了。
6号、9号目瞪口呆地望着格鹰,沉默好久,心头禁不住生出阵阵寒意。
“来了!”格鹰厉喝一声,手指颤抖地握住了刀柄。
“两位,放心暗藏吧。”格鹰的视野重新回到单筒瞭望镜的镜头,眼角跳动,神采狰狞。9号有一点说的没错,本身就是13号身上的虱子,一口吸干鲜血的虱子!
“1号,你到底如何说?”桀骜少年没听到格鹰答复,愈发暴躁起来。
或许在阿谁处所能找到。
猎杀的收成都被他埋在四周,凶兽的外相、鳞角、牙、爪等足足裹了三大包,差未几能兑换百来个血腥点。
至于收成的药草、异果,全进了蝉蝉的肚子。小妖精最爱吃花草生果,尤嗜甜食。前几天高登摘了独角蜂的蜂巢,获得几块黄澄澄的蜜晶,蝉蝉一口气吃光,肚皮胀得像圆滚滚的皮球,躺在魔命树上动不了,还一个劲地叫“蜜——蜜——蜜。”
9号哑口无言。
“我将近疯了!”桀骜少年一把扯掉身上用来掩蔽的凤羽蕨,右手握紧短剑,宣泄般地向四周乱砍,蕨叶四下飞扬,折断碎裂。“整整八十天了!我像个傻瓜一样躲在这里,骨头都发霉了,13号却连个鬼影子都没有!”
这就是胡匪的复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