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不打不相识[第1页/共2页]
又走了半个时候,四人已经有些饥肠辘辘,而驿道也越来越盘曲,门路两旁都是峻峭的山坡,狼嚎之声越来越稠密,经常能够看到野猪在树木中穿越。
酬酢结束,四人一起上马,由方离在前带路,扬催促马出了西城门,沿着驿道向西北方向的池阳关而去。
绿幽幽的眼睛围成一团,中心正燃烧着一堆篝火,一个身高约莫七尺五寸,头戴斗笠,浓眉大眼,边幅刚毅,年约二十五六摆布的男人手持一柄铁剑,正在与群狼对峙。
“展开你的眼睛看清了!”
在百里苏苏的身边站着一个身高超越七尺五寸,一身青色劲装的“男人”,生的鼻梁高挑,眼眶通俗,略厚的嘴唇透着性感,扎起来的栗色长发有些蜷曲,
麴义吓了一跳,下认识的摸了摸脑袋:“我曹,本来是个雌的,这飞刀短长啊!”
现在已是中秋时节,昼短夜长,四人走了七八十里路程,天气便逐步黑了下来。
回禄大怒,双目圆睁瞪眼麴义,抬手丢出一枚飞刀。
又向前走了十里路,回禄俄然暴露不安的神采,蹙眉道:“火线仿佛有狼群出没!”
回禄右手一扬,食中二指间夹着一枚三寸长的柳叶飞刀,作势欲射:“嘴巴放洁净点,下次射的就不是你的盔缨了!”
寒光一闪,正中麴义头盔上的红缨,顿时被飞刀削落,飘飘悠悠的落在地上。
方离略作思忖,终究挑选支撑麴义的观点:“从平陆到池阳不过一百八十里路程,我们已经走了八十里,就算夜间赶路的速率及不上白日,我们只要快马加鞭,下半夜就能到达池阳。兵贵神速,不成迟误啊,如果苏苏你惊骇,就和回禄女人共乘一骑吧?”
看看时候已经不早,方离也不顾上和麴义客气,一前一后打马直奔平陆西门而去。
英姿飒爽当中透着几分妖媚。
固然这匹马只是一匹浅显的驽马,看起来乃至都没上过疆场,但麴义却欢畅的合不拢嘴,再三拍着胸脯向方离表忠心:“方将军待俺恩重如山,麴义啥话也不说了,今后俺这条命就是你的!”
百里苏苏长这么大还没出过远门,更没有走过夜路,现在不但有些惊骇,在顿时向方离恳求道:“师父,天这么晚了,我们不如找个村庄暂住一宿,明日再赶路如何?”
“哎……如果连走夜路都惊骇,还去从甚么军?”
方离在内心暗自嘀咕了几句,咳嗽一声突破难堪:“咳咳……这位女人休要活力,实在是你长得太……高了,你看几近和我不分高低。再配上这身男装实在让人雌雄难辨,我这位兄弟眼拙也是情有可原,女人就大人不计小人过吧!”
回禄面庞透着几分冷峻,几近看不到笑容,微微点头:“我祖祖辈辈都是虞国人,现在国度有难,我情愿为桑梓进献我的力量!”
不等方离开口,中间的麴义就已经扯着嗓门辩驳百里大蜜斯,“连走夜路都惊骇,你敢杀人么?更何况池阳乃是火线重地,在杜袭将军返回王城以后群龙无首,万一被晋军趁虚而入,谁来担这个任务?”
既然百里苏苏情愿称呼本身“师父”,方离也就由着她,向回禄见礼道:“女人刚才露的这手飞刀绝技让方离大开眼界,目前本将正值用人之际,能获得你的帮手,实在是三生有幸!”
一 麴义固然长得威武雄浑,但是穷的叮当响,翻遍满身高低找不到一个铜币。
麴义拔刀在手,哇呀呀吼怒:“来得好啊,先让麴大爷杀几头恶狼祭刀!”
穿过熙熙攘攘的街道,不消一顿饭的工夫,二人便来到了平陆西门,远远就能看到女扮男装的百里苏苏牵着一匹白马,正在翘首期盼,脸上写满了焦心之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