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 民族区域自治[第2页/共5页]
“那贤侄如果现在想想呢?”
“所谓的民族地区自治政策,实在跟那臣属国的事理根基差未几,比如我大唐现在就是皇上,你们这些周边的蛮夷小都城是我们大唐的臣民,都归我们大唐所管。谁如果欺负你们的话,那便是划一于在欺负我们大唐。而你们的这些国度都属因而我们大唐的国土,你们也必须承认我大唐的中心统治,不得冒犯我大唐的国法。至于军队的话,当然要收归我大唐统统,你想要军队的话,那便由我大唐同一派去军队驻守,不需求的话,恰好也费事儿了。然后由你们各个小国以本身原來的国土为根本,伶仃再建立属于本身的一个小朝廷,哦,或者说衙门吧,你们能够本身按照本身的实际环境,來为本身设购置案的衙门和一些小的礼教律令,最后也由你们本身來统领本身的子民。总之,一句话,政治上,你们归我们大唐所统治,糊口上,你们去自理得了。吐蕃的话,就叫西藏自治区;突厥就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东洋和我们隔着承平洋,估计有点难度,当个直辖市倒也还行;哦,话说这年初应当也有棒子国高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