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第3页/共3页]
想着想着,对策没想出来他就睡着了。
两人往河埂走去,临走前沈季尧还往之前抓鱼的水塘里看了眼,当时蓝千珏将水混淆了他没看清这水塘的构造,现在水乍一清冷了,这才看清了水塘的全貌,塘里水草非常多,想必那些鱼都躲在水草下了,如果不细心找还真难发明。
当代没有的东西太多了,就拿这水鞋来讲用处可不普通,若真能做出来受欢迎的程度可想而知,另有甚么雨衣胶鞋之类的东西都是庄稼人的必备之物,他如果能一一做出来,还怕赚不到钱吗,思及此沈季尧乐了,不过当务之急是先糊口,等手里有了钱再考虑做其他东西也不迟。
这个水塘没多深,一脚踩下去只到小腿肚,蓝千珏拿着镰刀开端利索的割起了芹菜,脆嫩的芹菜很好割,再者蓝千珏的伎俩很好,只短短半晌就去了小半,若遵循这速率来,怕是半个时候也要不了就能收完。
他说着放动手中的竹条就要起家,沈季尧忙道:“没事,这气候热,吃点凉的也好,你编竹篓来做甚么。”
明天的午餐还是煮鱼跟米饭,因为没有炒菜的铁锅,沈季尧想做点炒菜都没体例,家中缺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不过幸亏当代纯天然的鱼味道很好,饶是他持续吃了好几天,也不感觉腻。
“没事。”蓝千珏说:“我去找个。”
蓝千珏坐了下来,说:“装草。”
因为地步不敷种,大哥蓝千建跟二哥蓝千明闲时都在镇上做工赢利,在外人眼中这家人很会赢利,日子想必也不差,但是仅仅是够糊口罢了,启事无他,蓝千建跟蓝千明爱好喝酒,出去做工实则只是混到他们的这口酒罢了,是以大嫂见两人俄然弄了这么多猪草来,天然是要猎奇一番,如果能吃的菜,她也得去弄些来吃,谁知倒是用来喂兔子的。
嘎吱一声,开门声响起,大嫂领着二蛋出得屋来,刚巧瞧见两人正抱在一起,她忙捂住二蛋的眼睛,大声谩骂道:“光天化日的就当众轻易,不知家中有少不更事的孩童吗,真是臭不要脸,要做丑事给我归去关上门再做,可别脏了我们的眼!”
一刻钟后,水塘里的芹菜已经在塘边堆成了一堆,蓝千珏上得岸来,再去割另一个水塘里的芹菜。
当然,近况老是会窜改的,他天然是舍不得沈季尧这般窝窝囊囊的跟着他居住在这弹丸大小的屋子里,还得老是看这院子里的人的神采跟村里人的风言风语,他要给沈季尧最好的糊口,让他风风景光的跟着他,不会再被人瞧不起,只要他充足尽力卖力,不愁养不活沈季尧跟孩子。
若真被人发明,就让他们去捞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