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野鸡[第1页/共2页]
安易把阿谁发光的东西捡了起来,却发明,本来是田螺啊,太阳照在田螺壳上,光滑的大要,折射出太阳光,以是闪到安易的眼睛。
这株植物不是别的,恰是家家户户都非常常见的土豆,土豆非常的好,既能够当主食,也能够当蔬菜食用。
孩子终归是孩子,抱到兔子以后,安馨笑得非常的高兴,两个男孩子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恋慕,也赶快跟着安馨,一起去寻觅野菜了。
“娘,早晨我就把这野鸡杀了,给你炖汤喝,到时候让你好好补补身材!”安易扬了扬手中的野鸡,非常隔心的说道。
安易果断的点了点头,“那当然我又不是傻子,能把这么好的买卖,奉告别人吗?”
安易抬开端,起首迷惑了一下,然后咋了咋眼睛,这才回过神来,说道:“哦,就是……那是土豆,特别的好吃,不但好吃,并且特别轻易莳植……”
我们家固然现在困难点,但是请你放心,等娘身材好了,就去刺绣,每天给你买肉吃!”
大米非常的高贵,约莫十二文钱一斤,浅显人家底子吃不起,至于安闲买的玉米面,好一点的约莫五文钱,至于那差一点的,就是一文钱一斤了!
玉米在这个朝代非常的受欢迎,起首是他们轻易滋长,并且产量比较大,再说吃玉米轻易充饥,是非常好的粮食作物。
看着本身儿子非常欢畅,安母猎奇的问了起来,“如何了,这么欢畅?”
手里拿着田螺,安易俄然有了一个设法,又在河边细心寻觅了一番,最后笑了笑,高欢畅兴的回到家内里。
“兔兔……”安馨这类安易手中的小兔兔,口齿不清地说道。
这株植物在当代非常的浅显,并且这株植物的果实,营养丰富,并且另有滋长,具有很强的饱腹感。
以是这些活计啊,都是无本的买卖,你看,才畴昔,短短一天,我们家就收成了一只野鸡野兔,东西固然小,但是如何说也算是钱,这一年加下来,也算是一笔不菲的支出了!”
把东西放到背篓以后,安易采摘了一些野菜,高欢畅兴的回到家内里,特别是安婆子,看到安闲满载而归,非常隔心。
不过安易还是没有辩驳安母的话,他把野鸡拿到了河边,去措置了一下血污和污渍,又在河边采摘了一些野葱,就在归去的时候,一道亮光俄然闪了一下他的眼睛。
至于安母,在做饭的时候,就重视到那黄黄的东西,看着本身儿子把东西和野鸡一起炖,以是问道:“儿子,方才那锅里的是甚么东西啊?”
家内里可没有大米如许的主食,前次安易去杂货铺问了问,大米可真是贵呀,一斤大米,这里的一斤约莫十六两,比当代的重多了。
安易把小兔子放到安馨的怀里,摸了摸她的头,说道:“你先抱着小兔兔,去给他找一些野菜吃,对了,千万不要让兔子感染到水,不然的话,兔子会死的!”
安易听到这话,看着三个有些跃跃欲试的孩子,又看了看安母,说道:“母亲,前次刘大夫可说了,您就是因为没有吃好的,以是身材才会这么的差,您放心,家内里另有我呢,你看这只小兔子,长得非常的标致,到时候把它卖了,如何说也能本身先银子,至于野鸡甚么的,还是便宜自家人吧!”
听到安母这么说,安易心中闪过一丝难过,摇了点头,非常果断的说道:“母亲,这些野鸡野兔非常的轻易,我就在山边下,下了几个套子,是这些小植物笨,本身自投坎阱。
安易明天去逛城镇的时候,并没有看到过这类弊端,他还觉得,天下上就没有了,却没有想到,在这个深山老林里,还能看到这株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