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战斗在东汉末年[第2页/共3页]
党爱国的原则是本日事本日毕,夜长梦多,明天就把近江拿下!他留下五十名青壮庇护老幼,带着二百五十名连盔甲兵器都设备不全的壮丁直接杀将畴昔,一口气走了二十里路,远远的就看到曹军过来了。
“彦直,看你的了。”党爱国道,杀鸡也要用牛刀,不然两千没照顾云梯的步兵底子打不下有护城河和高墙的城池。
鼓声响起,旗号挥动,前军向前挪动,但并未倾巢而动,作为前锋的只是一个百人队,杀鸡蔫用牛刀,一百人够用了。
曹军高低满盈在庞大的惊骇中,他们中有些身经百战的老兵,暮年参与过围歼黄巾军的战役,黄巾军传闻也是有妖人撑腰的,但只是一些装神弄鬼的手腕罢了,面前这一幕但是真逼真切的产生了,天雷轰顶和一箭穿头,这仗没法打了。
两千人马开到近江城下,只见城头上灯火透明,曹军严阵以待,本来已经有逃得快的兵士回城陈述了动静,城内守军严峻万分,垛口内埋伏的强弓硬弩也不打号召就是一阵猛射。
刘汉东甩了甩手腕:“妈的,差点脱臼,好久没扔手榴弹了。”
攻打近江的来由很充分,赤地千里,无处就食,拖带着一千多张嘴,还没走到刘皇叔的地盘上就得饿死,以是必须从近江城获得粮草被服,不然前面统统行动都没法持续。
“擂鼓,前军进步。”曹将安闲命令。
明末的军队已经大量利用火器,以是长杆兵器设备的较少,兵士多佩腰刀,盔甲接收了大量西域特性,以布面缀金属钉的软甲和连环锁子甲为主,头盔上还插着色彩分歧的认旗,旗鼓也比汉朝要庞大烦琐很多。
刘汉东嗤之以鼻:“我用八一杠都能打出如许的成绩来。”
刘彦直曾在明末和清军打过仗,对于冷兵器期间的战役并不陌生,但现在看来,一千四百年的差异还真是蛮大的。
一队手持长戈的军步兵排着整齐的法度向前开进,长戈如林,法度果断,没颠末战阵的老百姓早就吓破了胆,腿肚子转筋,若不是有神仙压阵,他们早就丢下兵器跑了。
人这类植物真是说初级也初级,说初级也初级,就算是两千多头猪,活抓也要好久,两千多兵士,刹时就乖乖放下兵器投降了,令人在欣喜的同时也感慨不已。
长久的游移后,三千曹军掉头就跑,灾黎们更加信心满满,刚才还瑟瑟颤栗的二百五十号人现在英勇的像二十五十头下山猛虎,这边追的越急,那边跑的越快,曹军的兵器早就扔了,身上的铠甲拖累了逃窜的速率,直接扒下来扔了,活泼的解释了“丢盔弃甲”这个成语,刚才是败退,现在已经是崩溃了。
手榴弹在空中飞翔的太久,引信时候到了,直接空中爆炸,炙热的预制破片如同暴雨般撒向毫无防备的曹军步兵,不幸他们连铁盔都没有,头上戴的是布做的武冠,身上粗陋的铁甲也在当代化兵器面前如同纸片一样薄弱,爆炸的刹时,百人队就折损了大半,紧跟着第二枚手榴弹再次来袭,这回全部百人队全军毁灭。
箭矢雨点般射来,刘彦直毫发无伤,径直落在城头,抢过一把环首刀,一起劈砍下去,如入无人之境,汉朝的短兵器以环首刀最为代表性,此刀没有护手的刀格,尾部一个大铁环,刀身为高碳钢,极其坚固,同时韧性也极好,大力劈砍也不会折断,刘彦直手中这一柄刀足有一米四的长度,只见刀光舞动,面前仇敌不过一合就被劈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