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关于李莫愁的篇外话[第1页/共2页]
哈,哈哈!拂尘暴涨,青丝飞扬,我终究忍不住的仰天狂笑。她是无辜的,那么我呢,我就该在古墓以内日夜神伤而死吗?真好笑啊,我最爱的男人,阿谁说要与我存亡与共的男人,阿谁觉得能够带我分开古墓的男人,现在竟然对我说甘心替另一个女子而死!
哈哈,无情何生斯世,有情枉累此生!火光中我终究纵声大笑。
羞颜为君开,今后意不回。
我叫李莫愁,这是师父给我取的名字。
生子当如孙仲谋,娶妻当如李莫愁。
我瞥见我的拂尘飞舞出寒光,我瞥见合座的来宾在我的笑声中步步后退,体内背叛的血汩汩活动,心中无穷的伤痛在潺潺滴血,好一对鹣鲽情深的爱侣,好一对存亡相依的恋人,我李莫愁成全你们,让你们不能同年同月同日生,却能同年同月同日死!
我永久记得那刻你的目光,有惊,有惧,另有些许的怜,我的心,在这一刻,冰冷的停止了跳动。
因而我傻傻的对师父说,他会来找我的,他会为我破了这古墓派的端方。
顷刻间如惊雷轰顶,是啊,何必?本来早在十年之前,我就中了那大家间最历害,也最让人难以发觉的情花之毒,现现在,也终究到了这毒发的一刻。
遇见展元是我的劫数,我站在终南山下,白衣胜雪,衣袂飘飘,遥遥有清歌模糊,山路上风轻云淡,柳枝轻舞,一时候,展元看花了眼,莫愁一见钟情。
挥一挥拂尘,我挥手如刀,陆展元,你我今后恩断情绝!
问人间,情是何物,直教存亡相许。
很多年今后,我还模糊记得那山上如烟的薄雾,如雨的柔情,风里有干净的山花香,另有相互执手相看时无语的娇羞,展元,那天的风好柔啊,像你的手心一样暖和。
火,渐涌……
我瞥见你身形一转,挡在了新娘面前,那一刻,我闻声了什麽在心底轰然碎裂。
江湖数年流散,我成了大家谈之色变的赤练仙子,心狠手辣,毒如蛇蝎。我抬抬手,就会有人放竹排普通在我面前倒下,只因他们姓何,我连毁沅江之上六十三家货栈船行,转眼间就将所遇何姓之人百口杀得精光,不管是妇儒,还是孩童,眉头都不会皱一下。
拂尘又在风里收回班驳的轻响,风声就象我曾经的过往,以非常仓惶的姿式,袭卷过我最美最纯的韶华。
展元,你忘了吗?存亡相许,不离不弃?展元,你忘了吗?弱水三千,取一瓢而饮?
行道只想借用此书中的这些情节来圆一下自已的一个胡想,宣泄一下当初读神雕这本书时,读到李莫愁时的那种郁郁之情,借书中的这一场穿越,让李莫愁提会一下爱情的那种甜美与温馨,也体味一下两小我相互相爱无间的那种夸姣的感受,那怕只要几天,那怕工具并不是当初的陆展元,那怕终究的结局仍旧是以悲剧扫尾,那又如何?昙花一现,艳绝人间,豪情又何尝不是如此,两情如果悠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东风桃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偶然候我会下认识的打量着本身的手,嘴边会绽放一朵讽刺的浅笑,这双手是那么的细致白净,也曾心甘甘心为他绣上平生一世的曼佗罗花锦帕,也曾为他素手调羹,制一桌甘旨的饭菜而供他咀嚼,而现在。这双手中握的倒是人见人怕,见血封喉的冰魄银针,这真是一个天大的讽剌。
因而我天真的觉得海誓山盟就能长生永久了。
觉得血腥江湖能够健忘统统的悲伤,觉得走遍天涯便能够健忘他的身影,多少年了,爱情于我,是一条没有影象的路,温馨得如同一座蜿蜒的宅兆。我那最灿艳的女子风华,那流盼美目,带晕桃腮,就裹在这一袭杏黄道袍里蹉跎了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