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青花瓷[第1页/共3页]
白衣飘飘,俊美不凡,横剑对峙,面无神采,气势冷峻,装酷的感受十成十。
杨宇侧头:“你看着这个就想到了剧情?”
杨宇笑道:“行,我叮咛一下事情,顿时走。”
夜风笑眯眯道:“白叟家,今后我要拍一部关于青花瓷的电影,到时候能聘请您去做参谋么?”
杨宇嘴角一抽:“夜风,人家是办事员。”
杨宇摸下巴,指着一个秋景图的青花瓷道:“这个不错,看起来很美。”
杨宇挑眉:“你也很帅,穿汉服必定也很俊美,不如我们去尝尝拍艺术照?”
还别说,夜风和杨宇恰好成年,在当代大抵就是少年侠客行走江湖的时候,两人的长相又非常都雅,穿戴时装的时候非常有感受。杨宇看着本身的形象调笑:“不如我去当明星。”
杨宇明显不感觉费事,他叮咛了秘书几句,兴高采烈的跟着夜风走了。
因而妹子红了,夜风杨宇也红了。
夜风也笑:“你想演,我就拍。”只要杨宇乐意,当明星有甚么?他还能够特地给杨宇写一部电影呢。
因而两人开车去了影楼。
两人拍了好几组照片,有对打的,有并肩而立的,总之非常有范儿。
夜风点头:“是啊,关于青花瓷的电影。”
杨宇捧着瓷器,笑道:“恭喜你找到参谋。”
杨宇有些无法,却也没有否定夜风的美意。并且这东西,能够算是夜风送给他的礼品……哈哈哈,这么一想很带感呢。
杨宇笑:“既然喜好,当然要买。”
“两位客人,请进。”办事员是个美女,穿的特别复古。
杨宇见夜风捧着青花瓷发楞,不由笑了笑,用手在他面前挥了挥。
没错,夜风和杨宇扮演的,是陆小凤中的剑仙和剑神。当然,夜风晓得,杨宇不晓得。拍摄之前,夜风特地把杨宇拉到一边小声的讲了一下他要扮演的是一个造反的剑仙,而杨宇扮演的是一个除了武功甚么都不在乎的剑神……当时杨宇就眼睛亮了,问夜风能够不成以把故事写出来。夜风思虑了好久,还是否定了。一个是他不想写,一个就是没时候。
夜风开着安然车,慢悠悠的往杨宇公司晃,到了门口的时候,夜风看到工人往车上一箱一箱的搬书,他眼尖的看到了季世曙光四个字――这是不是他看过的那本书?杨宇不会真这么大胆给出版了吧?
夜风只是不喜好演戏,但本身自主变成一小我,却没有题目。杨宇更是演戏天赋爆表!
杨宇侧头问:“这个故事都雅吗?”他有点担忧,这类不温不火的题材会有人喜好吗?
夜风笑:“那是,既然是表示瓷器文明,当然要实在一点。”如果他随便拍,爸爸都会骂死他。拍这类传统的东西,当然不能太胡来。可惜夜风学问不敷,他已经熟谙到了,若想在编剧导演门路上走远,学习是必须的。要想拍好中原传统文明,学习古文明是必须的。
夜风点头:“能够啊。”
夜风拱手:“多谢了。”
付了钱,夜风正筹办走人,老板来了。老板是个白叟家,挺有仙风道骨的:“两位小兄弟,你们喜好瓷器吗?”
夜风将青花瓷放上去,道:“两个一起付。”
夜风点头:“爸爸想看舞狮子,但我不喜好,以是决定拍文艺一点的。”俄然就感觉瓷器很美,明天在网上搜刮的时候,夜风恨不得把它们全数买回家。
照片里的夜风和杨宇,气势实足,并且看起来非常符合。他们穿古打扮剑客的模样非常有感受,的确就是画中人走到了实际。
夜风眨眼:“你健忘了吗?我说想拍一部关于中原传统文明的,现在我终究想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