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小说:小鬼当家[第2页/共2页]
李学初拿起手机细心搜刮了一下内里存储的质料。手机里存得最多的是歌曲,中文的粤语的、日韩的西欧的,林林总总有两三百首,李学初平时听歌很杂,感受过得去的都听,音乐播放器也给他设置了边听边下的服从,可惜根基都是新千年以后的,现在拿去卖一定吃香,再说本身连简谱都不会认,各种气势各别的歌一首接一首的“创作”出来也太诡异了点,这个留待今后吧。
李学初发明只要在这个房间里,本身就老是会不由自主的等候着时空隧道俄然来临,固然明晓得这类概率低得微乎其微。一次就比中头彩还可贵了,想连中两次?做梦!
嗯,主情节和各种笑点都记得挺清楚的,这类题材的电影也没有甚么方文明差别之类的东东,东西方的读者观众根基都能看得懂,并且还是一个系列剧。这部胜利后立马把其他几部也一并写上,要不以香江电影目前的跟风速率,一旦拍成电影,近似的题材就会源源不竭的呈现,运气不好的话跟本身的后续故事撞车了也说不定。
一早晨就如许畴昔了。
“呵呵,就写这部。”李学初终究选好了电影。气定神闲的坐了下来,搬出繁体字典,摊开稿纸,开端写上了小说题目:小鬼当家!
“如许下去也不是体例,都没心机写书了。”李学初决定不能再在这类小概率的事情上华侈时候了,“房租到期后就搬出去住吧。”
不需求烦心构思情节,明天就能把这个故事写完了,那么这篇小说该寄给哪家报社呢?香江的报社还是挺多的,五百万人的都会报社随便算算都有二三十家。现在影响力比较大的有星岛日报、成报、明报、东方日报等,这几个都是直到后代仍然存在的大报社,不晓得是不是都有小说连载。当然,如果让本身选的话李学初内心还是优先挑选明报,毕竟是金大侠创办的嘛,不过传闻挺抠门的?不管了,先投他吧,看看前提能不能接管再说。
寂然地扔下钢笔,算了,不毁典范了,还是实施原打算,把后代的各种卖座电影改编成小说好了。电影片长普通都是90分钟和120分钟两种最常见,改编成小说的话普通字数都能节制在二十万字以内,挺合适练手的。
题材选好了,那么先“创作”哪篇呢?后代的典范笑剧挺多的,但起首最好跟现在的团体环境比较切近,有电脑、互联网、手机、卡拉ok之类道具比较多的必定不可,年老迈都还是新兴事物呢,最好是主场景在一些简朴的室第里甚么的,对外就用电话就行了,首要人物少一些的。缩小了题材范围,把脑中的电影过了一遍,大部分剔除后。一部小时候看过的电影渐渐地浮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