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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代弟去出嫁:夫君是断袖》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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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哪样的人呐?(1)[第1页/共1页]

或许她真的是一个天赋。

她糊口的处所展开眼是钢筋水泥,闭上眼是白日公司里的尔虞我诈情面油滑,民气太累,糊口太烦,事情太噜苏。不像现在,统统都显得那么的随便而安闲。如同旷达的生命,不羁的韶华,以及,将来无穷尽的欢愉。

袁朗,袁朗,你是个如何的人呐,你又喜好哪样的人呐?

她夹马肚子,让马儿跑得更快了些。马蹄声得儿得儿的想着,欢畅的宋安喜放声吼道:“蓝蓝的天上白云飘,白云上面马儿跑……”那歌声如鬼哭狼嚎,穿透力刁悍到仿佛能突破云霄。听得站在远远的处所看着自家主子的罗颂和汀兰两人,一愣一愣的。

“天赋!秦公子果然是个绝顶聪明的天赋!”大声赞叹的是罗颂,他的脸上此时充满了发明珍宝一样的笑容,那种欣喜的神情,如何样都没法袒护。

宋安喜乐了:这就叫天赋,看来这天下固然没有她所熟知的那些个汗青人物,但却有一点特别好,就是她,如许一个在二十一世纪普浅显通的女孩子,放在人堆里必定被淹没的丑小鸭,穿在这处所,却成为了让大部分人都不得不赞叹不已的天赋式人物。

乃兰交过了她糊口了二十多年的二十一世纪。

被放掉缰绳以后的马匹跑的自在而萧洒,城堡范围内,却仿佛延长到了天涯的草地,看上去茫茫无边。马蹄奔踏的声音鼓起了宋安喜的沸腾热血,她真想高歌一曲,这天下是如此广宽安闲。

刺耳吧?宋安喜想着,铁定很刺耳,她本身都感觉很刺耳。来这里就一周不到的日子,她已经想不大起来曾经听过的无数的曲子。脑筋里除了一个长得帅的让她一闭眼就想扑畴昔啃的男人,其他的东西仿佛都在脑筋里被摈除出去了。

令宋安喜感觉对劲的是,她仿佛真的有那种一上马便能驰骋万里的感受。

固然那边有电脑,环球性的收集,有电视剧和偶像明星,有高楼大厦各种百般当代化便利人们糊口的科技产品……但是,却没有这类真正的自在安闲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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