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毛豆识字[第2页/共2页]
毛豆固然不晓得这行动代表了甚么,却也学着他的模样,伸出了小手指。
毛豆娘看到儿子这么聪明无能即欣喜又心伤,如果能够,他真想将孩子送到书院去上学,但是家里的环境.......
沈玉刹时明白凌风的意义,没有踌躇,微微点头便去找一旁忙活的毛豆娘谈天去了。
只是........
至于之前一向顾虑的那些.........
凌风在晓得沈玉识字时并不感觉奇特,反而是看到她写出来的字惊奇了一下,幸亏这些字错的并不算太离谱,起码,他能看懂。
有他们在,在这里生长也会相对轻易一些,起码那些地痞地痞会有所顾忌。
毛豆公然没有让他们绝望。
两个大拇指,一大一小的贴在一起,四目相对,都暴露了笑意。
大家有大家的路要走,他们没法干与,惟愿,安好。
张威看着两人分开的背影,轻叹一声便回身去忙本身的了。
沈玉和凌风也看出毛豆家的环境,并没有在毛豆娘和他阿婆面前说甚么,而是更用心的教诲,但愿在有限的时候里让毛豆多学到一些东西。
下午,沈玉将他们第二天要分开的事情与毛豆和毛豆娘说了。
两只小手指勾在一起,沈玉轻声开口:“拉钩吊颈,一百年不准变,”说到这里,又翘了翘大拇指,“来盖个章。”
在凌风胡思乱想的时候,沈玉来到毛豆娘身边,与对方闲谈起来,也不知如何就说到看读书习字上面,从笔墨纸砚说到识文断字的好处,自但是然的话题就到了毛豆身上,沈玉不再如以往那般顾忌着毛豆家的环境,谈天时都尽量制止提及读书的事情,这一次是直接说出了本身的建议。
“嗯,”沈玉看着这几天与毛豆娘的服从,笑道,“首要还是东西归拢好,不轻易掉。”
“真的?”毛豆声音有些哽咽。
这个年代的字与名誉糊口的天下的繁体字是一样的,沈玉固然熟谙,可要让她写,倒是有些难堪,很多繁体字过分庞大,风俗了当代简体的她常常会把这些字给肢/解了,缺胳膊少腿甚么的是常事,再让她来教人,这不是误人后辈吗?是以,识字写字这个艰巨而名誉的任务就落在了凌风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