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南云县到了[第1页/共2页]
因为有大叔的指导,他们没有绕道走官路,而是沿着村庄的一条道走,传闻,这条路比起官道要近了半个时候,但刚下完雨,土路泥泞,还是降落了速率。
沈玉见他焦急,从速道:“明天我问过大叔,这里离县城只要两个时候,我们只需下午赶到就行,不焦急的。”
沈玉谢过大叔,记下对方儿子的地点,这才与凌风一起上路。
并不是说本身今后与沈家划清边界,与那两人井水不犯河水,仇,是必定要报的,本身成为原主,有了重生的机遇,从今今后她便是原主,便是书中的沈玉,他们欠原主的,她自是要更加讨要返来。
等沈玉和凌风洗漱结束,大叔已经将早餐端到堂屋的桌子上,“你们从速趁热吃。”
固然,明眼人都能看出分歧逻辑之处,但谁让作者是配角的亲妈呢?管她合不公道,如许的行动对不对,三观正不正,只要配角能一起高歌大进,苏爽到底,读者看的舒坦情愿费钱,其他的,首要吗?
幸亏他们的运气很好,明天还是乌云密布阴雨绵绵,今每天就放晴,不消担忧再次被淋。
她不敢赌,也不能赌,她敢必定,如果被马文韬他们发明她并没有被毁尸灭迹,定然不会放过本身。
吃过早餐,两人向中年大叔探听了一些关于县城的事情,便清算东西筹办分开。
此时快过晌午,前来吃面人很少,老板娘不忙,与沈玉聊了几句感觉对方颇对本身胃口,干脆坐在了她的劈面,侃侃而谈。
沈玉听地很当真,不时点头拥戴,尊敬的态度让老板娘非常受用,更给了老板娘莫大的鼓励,翻开话匣子的她自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这让沈玉对这边的环境有了必然的体味。
沈玉也回过神,从速跟上。
以是,最明智的就是避开沈家追求生长。
走之前,沈玉又拿出几个铜板给对方,“多谢大叔的收留,让我们兄弟二人有个容身之所。”
沈玉和凌风谢过对方以后,也没客气,端起碗便吃了起来,他们是真的饿了。
“嗯。”凌风应了一声,手上的行动倒是没有涓滴停顿,越是邻近目标地,越是有些焦急,早点进城,多体味一些环境也好。
沈玉深吸一口气,统统从长计议,她得好好想想。
以是,在羽翼未丰之前,需得韬光养暗淡中策划,不能让本身堕入险境——只要活着,才有资格谈其他。
“我们先去城门看看吧。”凌风并没有发明沈玉的非常,他的视野从远处的城门处收回,扯了扯肩膀上的包裹,迈腿持续进步。
凌风从速下床,他可没健忘还要赶路呢。
两人颠末一下午加一早晨的歇息,状况很好,路上没有任何逗留,在晌午的时候终究来到了南云县的城门外。
南云县是周边几个州府的交汇,来往人多,交通也相较便利,它的特别地理位置,必定比普通县城繁华。
谈天还在持续,沈玉就着老板娘的科普,一碗寡淡有趣的面倒也吃喷香,她用心的记下了老板娘说的那些关头地点,时不时也会提出就教,获得老板娘的答复更是面露感激,非常拉了一波老板娘的好感。
面摊老板娘也是个健谈的,常日里也没少碰到前来用饭探听动静的,因为南云县的特别性,对于如许的主顾,她自是热忱的先容。
时价暮秋,天气本就亮的晚。
中年大叔看着铜板眼睛都亮了几分,乐呵呵道:“我也没有亏损。”他说着,接过铜板,宝贝一样揣进怀里。
这里明显是最合适落脚的处所,人流量大,机遇多,可也更轻易碰到沈家的人,现在的沈家是甚么环境原主不体味,但作为读者的她,倒是再清楚不过,那些人不管是被逼迫也好,装傻也罢,内心不平也有,或者不知情,但被对方办理的服服帖帖倒是不争的究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