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女主是重生还是穿书?[第1页/共2页]
江思媛轻声细语的,不急不躁,战役常完整不一样。
“你白日另有事没?”江寒烟抬开端问。
看来不是重生就是穿书了。
门开了,等得不耐烦的江思媛神采很丢脸,但看到江寒烟后,她立即笑盈盈的,看不出一点不满。
尽力做煤球的陆尘,真的很诱人呢。
陆尘感遭到了或人炽热的视野,手上行动没停,眼角余光却瞟了畴昔,江寒烟坐在小板凳上,双手托腮,眼睛都没眨一下,嘴角还挂着如有若无的浅笑。
陆尘从杂物间拿出了做煤球的模具,一米多高,一根T字形铁棍上面连着模具,在和好的煤泥里用力怼几下,然后挤压上面的按钮,一只完整的蜂窝煤就了挤出来,再太阳晒干便能够烧了。
她悄悄嘲笑,来的恰是时候,等着呢!
他嘴角勾了勾,行动更快更有力了。
江思媛口气有点不满,但因为笑着,就像是在开打趣。
又或者和她一样穿书?
也是原身的堂姐,比她大几个月,在书里江思媛是人生赢家,糊口在重男轻女的家庭,但并没被洗脑当伏地魔,而是自主自强,昂扬学习考上大学,实现跃层成为人上人。
“谁?”
她好想看看这铁公鸡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身材啊,必定很诱人。
江寒烟起了身,慢悠悠地去开门,不出不测的话,江思媛是来利用手串的。
“晓得。”
“寒烟开门,我有事找你!”
家里剩下的蜂窝煤未几了,只够烧十来天的,院子角落有一堆散煤,用塑料布盖着,但她不会做煤球,也不想做,家里有现在的劳力,她干吗要累自个儿。
江寒烟毫不粉饰她的的嫌恶,因为她晓得江思媛在成心偶然地仿照原身,比如穿搭,另有说话的语气。
一道细细轻柔的声音传了出去,江寒烟内心悸动,这是原身的感受,她晓得此人是谁了。
豆豆看看江姨,又看看陆叔叔,大眼睛有点苍茫,江姨和陆叔叔仿佛有点奇特呢?
县城有卖成品蜂窝煤的工厂,一毛三分一只,但很多人都是本身做,算起来每只要便宜三四分钱,以陆尘的铁公鸡属性,他必定不会买现成的。
陆尘走畴昔翻开了煤堆上的塑料布,中间另有一堆黄土堆,煤和黄泥遵循比例掺水,然后搅拌好,用模型便能够做蜂窝煤了。
拍门声打断了院子里模糊约约的含混情素,江寒烟从痴迷中复苏,有点遗憾。
他记得这女人和江思媛的干系还不错,还借了好几次钱。
江思媛。
都说尽力事情的男人最有魅力,江寒烟深觉得然。
原身说话就是娇娇轻柔的,也就是嗲,但是天生的,并不让人讨厌,江思媛之前说话是大嗓门,声音有点粗,现在用心说夹辅音,听得让人起鸡皮疙瘩。
没几分钟,陆尘做好了十来个煤球,行动很敏捷,他干活热了,干脆脱了皮外套和毛衣,内里是短袖T恤,暴露了虬结有力的胳膊,每次往煤泥里怼一下,胳膊上的肌肉都鼓了起来,特别有力量。
成果就是,豆豆又去厨房抓了三把米,投喂给了新火伴,金闪闪很对劲,决定今后要抱紧小仆人的大腿。
可去她的吧!
“没听到啊,你声音这么小,蚊子叫一样,江思媛你说话如何变得这么矫揉造作,好假哦!”
这么看起来,江思媛每走一步都目标果断,像是事前打算好的,莫非她是重生的?
“吱呀”
书上说江思媛用十块钱买走了桃核手串,以后她越来越标致,学习成绩也越来越好,只用了半年时候复读,就考上了很不错的大学,喜好原身的男主唐学海也在这所大学,两人顺理成章地走在了一起,毕业后结婚开公司,是大家恋慕妒忌的胜利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