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边境线[第1页/共2页]
“从未见过的军阵杀法,用重剑,剑速破音障,霸道凌厉,杀人于呲目动念之间!”
狼王感慨一句,然后发觉有些不对,重新勘察。
“竟然是直接落在军阵中间,真是大胆,却也有效,帝国军阵千锤百炼,从内部几近无懈可击,但是如果内部着花,就好办多了!”
和之前分歧,三百老卒的尸身还横卧在草原之上,三百人的鲜血流淌成庞大的血网,狼王走动其间,不竭按照统统陈迹复原着这里产生的战役。
“在核心刀枪浪荡兵没有反应过来之前,就将统统枪兵收割一空,看来当时的画面必然很凄美诡异,也对,蝶吻花,本就很美!”
此时狼王已经站在了周墨收刀的处所,看了看周墨在草地上留下的轻微陈迹,狼王又撇了撇嘴。
“落地不留痕,妙手。”狼王心中暗赞。
人类生命生长的根底,文明的发源肇端之物,一点一点的洗掉周墨在落日镇与荒漠当中感染的荒凉野性。
在衣服上狠狠擦净了手上的残血,悄悄的抚摩在了饱满的麦穗上,周墨脸上暴露傻傻的、大大的笑容。
狼王点头,口中还微微感喟。
浑身血污斑斑的周墨,就这么站在帝国边疆线上,赞叹的笑着、体味着不知多少年前,想出用这类体例,分别帝国边疆线的那位先贤的奇特诙谐感。
狼王挨个看了枪兵头顶的刀痕,然后点头赞叹。
“蝶吻花,本是冒死用的杀式,被这小子用成了搏斗之法,不过能在空中逗留如此之久,这身材本质,在黑铁中也未几见啊!”
“动了,走的很稳,黑发小子不但酒调的好,内心本质也是一等一的!”
“这是发明了阿谁蝶粉的踪迹?”
俄然,不知从那里的麦田中,传出了老农舒畅的歌声。
“怪了,真是怪了,刀法能够苦练而出,但这循迹跟踪之法,没有熟行带着干过百八十回,是不成能练的出来的,这黑发小子到底是那里冒出的怪物?”
狼王展开眼睛,调转阵营,站到了浪荡兵一方。
周墨笑了,这道边疆线可真是隐晦又清楚,低调却又包含着无边的霸气。
“嘿!疆场碎步,快步频次,边疆军团的人还不算太废料,终究醒过来了。”
无人理睬的荒草,经心清算的庄稼,二者之间的分边界,用来隔断荒凉与文明,真是用的恰到好处。
“歉收年啊,好,真好!”
“莫非老子当年在内里还留下过种子?军团的人给老子洗过影象了?”
帝国的边疆,竟然就是庄稼和野草之间的那条线。
看似连一块界碑都没有,却又暗含着帝国的庄稼种到那里,那里就是帝国之边境的意义,这类藏在骨子里的霸气,让周墨一下子就对奥托帝国有了好感。
站在周墨曾经干呕过的处所,狼王打量着草地。
周墨此时却已经来到了帝国荒漠边疆以外,和周墨设想的分歧,没有矗立入云,连缀如山的城墙,也没有金戈铁甲,军容整齐的兵团。
固然找不到周墨从空中落地的陈迹,却无毛病狼王找到周墨挥出第一剑的位置。
沿着麦田的垄沟,向着一望无边的麦海深处走动,麦香阵阵,庄稼地里的味道将周墨血脉深处那种对地盘的眷恋引收回来。
“扔了重剑,身材负严峻大减轻了,矫捷了很多,或者说是换了杀法。”
“啧啧,刀刀致命,步步惊心,刚用完蝶吻花,就又用了花间蝶,以双刀为蝶,生命为花,动手全无一丝踌躇,是个狠人!”
周墨搏杀十五名老卒的疆场,狼王停下了脚步,细心的勘察了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