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穿书[第2页/共3页]
宋诺诺是个私生女,打小被宋家人讨厌,她一开端也硬气,真和少年在一起了,还照顾他。
书中的宋怜是个标准的嫉恶如仇女配角,固然和宋诺诺干系不好,但是她仇恨这类霸道无情的男人,这小女人……也跑了。
去他妈的霸总神经病!
但女主就是女主,宋怜本身一小我跑的,固然也跑不掉,但是男主就是感觉她敬爱。
而宋诺诺呢,私奔的事成了笑谈,少年伤得太重,本来是个学霸,可经历这件事下半辈子几近毁了,少年的家人逼迫宋诺诺照顾他。
黑背高大威猛,是军犬的一种。
她嘤嘤呜呜的,不幸得不可。
手上蓦地使了力。
诺诺微微颤.抖起来。
宋诺诺并不是女配角,她mm宋怜才是。
因而经历一番相爱相杀,两小我在一起了。
故事的小逃妻,应当指的是宋怜。
宋诺诺之前,没有这颗泪痣。
下一刻,一群黑衣男人跑出来,中间有人撑着伞,男人皮鞋呈现在了她面前。
诺诺擦干眼泪,抬起眼睛看仇厉。
诺诺泪珠子吧嗒掉,大抵也晓得面前这个少年有点缺心眼儿,情商不高。
他见不得诺诺告饶,咬牙撑着畴昔,想把她扶起来:“我们别求这个妖怪。”
半夜,闪电划破天幕,雨还未下,却生生拉扯出凄厉的味道。
男人乌黑的瞳孔收缩。
少年身材一僵,颤.抖起来:“他、他发明了。”拉起诺诺就想跑。
闪电时不时撕碎天幕,别墅外的灯光大亮。他蓦地看清了本身面前这张小脸。
她不能让他们两个走上书中那条路。
说不定他俩被啃完也喂不饱它们。
呼吸停止,她的长睫颤抖着垂下。诺诺死在了穿书第一天。
灭亡的惊骇覆盖着诺诺,活了十来年,她第一次想爆粗口。
诺诺抖得短长,看着少年脚边的血迹,她一咬牙抱住了一条黑背,她出辩才发明本身嗓音软乎乎的:“不准咬!”
但是下一刻,脖子一疼,她再没了认识。
那双标致的眼睛盈满了泪看他,他被看得脊髓酥酥麻麻,心底升起了一种难言的镇静。
别墅的灯光次第亮起。
睡前室友垂床大笑:“我给大师吐槽一本典范霸总小说啊,书名叫《霸道总裁的十七岁小逃妻》。开首小逃妻和人夜晚逃窜,霸总的狼狗直接帅气地冲出来,几乎把阿谁带小逃妻跑的少年咬残……”
这还是一本典范套路霸总文,故事的开首,宋诺诺被送给仇厉,她求同班的少年救她出苦海,少年喜好她,天然满口承诺。
但诺诺晓得……
仇厉不测埠挑了挑眉。
少年很焦心,抬高嗓音:“嘘!诺诺,别出声,我们走远一点,不要惊骇,我会把你救出来的。”
男人没有应对,低低嗤笑了一声,仿佛有些不测她竟然敢直呼他名字。
诺诺:“……”谁?谁发明了?
明显这么狼狈,却仍然如三月桃花儿,开得招摇娇美,恰好一股子纯然的意味。
穿成小三生的私生女,作死和人一起逃窜,最后落得一个悲剧,关头是!她现在十七岁,如果想摆脱剧情,还得再高考一回!
诺诺心都凉了半截,她真的穿进书里了。
三只中有一只在诺诺脚边嗅了嗅,尾巴一甩,也不管她,转头就咬在了她身前的少年身上。
三只黑背蓄势待发,均待在仇厉身边,只等他一声令下,就冲畴昔咬阿谁少年。
下一秒狼狗的叫声接连响起,在黑夜中分外凶恶。
啧,真是美。
诺诺把故事一回想,真的好想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