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红颜暮色[第2页/共2页]
易荷格仿佛晓得了尔露汁的设法,看着河面的流水说道:“我这些天逛了逛曼拉城,我之前都不晓得,本来本身住的处所,有那么多标致的好去处,另有一些既便宜又好吃的东西。”
到了曼拉城,那夫人给易荷格安排了一处居处,就是尔露汁现在住的那所小院子。
“院子里的朝阳花,每年都开得那么标致,但是她却再也没有来过。”
“她明显说过,带我去看无尽之海的蓝色浪花,去看连缀不断的红色雪山,去看一望无边的绿色草原……”
河面上波光粼粼,被风吹起的河面,在阳光下一闪一闪的,甚是都雅。
出了若间药材店,尔露汁就去了曼拉河边,她和旭东、木空山约好了,待会在这里会面,然后一起回家。
没想到这位夫人很夷易近人地和易荷格坐在一起,然后奉告他,她最喜好这朝阳花了。
河边,买鸡蛋饼的小店里,尔露汁碰到了一名熟谙的人,就是卖屋子给她的易荷格。
易荷格厥后才晓得,本来夫人是有夫君的,府邸里也有一些侍郎和恋童。而他本身,不过是夫人在内里养的一只金丝雀罢了。
渐渐的,夫人每个月给他的钱越来越少,最后别说是保持豪侈的糊口了,就是家里的奴婢都养不起了。
当时的易荷格才十七岁,本是非子城中的一名珠宝匠人的五儿子,他自小除了长得都雅些,没甚么长处。他的哥哥姐姐们,都对制作金饰很有天赋,唯独他喜好种些花花草草。
从小,易荷格就是一名缺爱的孩子,性子比较软弱,和他的长相一样,比较阴柔。
厥后,那夫人和易荷格走得更近了,提出了带他来曼拉城。易荷格的母亲非常高兴,就把他卖给了那位夫人做侍从。
这是第一次,易荷格在家人眼中不务正业的养花种草的行动,第一次获得了必定。
易荷格将马车的帘子放下,不去看本身母亲那副讨厌的嘴脸。贰内心非常难过,才发明本身这么多年以来,于母亲而言只是一个累坠。本来母亲对于他的分开,是那么的欣喜,不在乎他的死活,更何况是他会不会返来。
也不晓得旭东他们到底在买些甚么,如何半天没有返来。尔露汁实在无聊,就起家筹办在四周逛逛。
过了一会,易荷格吃完手中的鸡蛋饼,将包鸡蛋饼的纸揉成一团,,然后对尔露汁说道:“我要走了……”
“没事,不消。”易荷格用手背拭去了泪花,然后笑着对尔露汁说道:“医巫女人,感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