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7章 当世第一狂生(三更)[第1页/共2页]
闻言,那仆人哒哒一起小跑去取酒去了。
林飞对于章太炎的风骨也是相称神驰的,叹道:“我对太炎先生神交已久,没想到章老是义士以后,失敬失敬。”
他却一本端庄道:“成大事者,必有神经病,鄙人承认本身是有一些神经病的。”
除了这四个字,他们实在想不出另有哪些字能够描画这幅字。
“古来圣贤皆孤单,唯有饮者留其名!”
遐想太白风韵,林飞有些醉了,酒不醉大家自醉。
“酒来。”
“没想到林飞的书法成就这么高,我固然不懂,也能看出是极佳的。”
问君能有多少狂,好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本来,他是有这个本钱,有这个才调的。
章雯一双美眸迷离地望着林飞,异彩连连:
他们的脑海里冒出了四个字:鬼斧神工!
书最绝的字,
“笔来!”
林飞猛得灌了一口,金黄色的液体顺着喉管涌动。
斑斓国土,俱往矣,数风骚人物,唯我万古无双!
此书法字帖一经出世,震古烁今,可引发书法界大地动,让上古先贤作古西风。
一声轻喝,笔如剑,龙蛇信走,下笔如有神。
笔随心动,下笔如舞剑。
能够傲视天下,竟敢藐视群英!
七被追捕,三入监狱,而反动之志,终不平饶,并世亦无第二人。
百年佳酿,一旦开坛,十里飘香。
调侃康有为要做“邪教教主”,嘲笑孙文的会党是乌合之众,孝子贤孙。
但是,这统统才方才开端,美酒方才下肚,林飞豪兴不减,再次提笔,
章鼎山这里说的“狂”,没有半点贬低之意,满满都是恭敬。
他在出身一栏中填“私生子”,职业是“贤人”,春秋则是“万寿无疆”。
“乘风破浪会偶然,直挂云帆济沧海!”
一滴酒悠悠滴落,晕开了浓浓地墨汁。
他低喝一声,一双素手,带着阵阵暗香,立即将这二十年的桃花酿双手捧上。
章鼎山恭敬地把酒捧上:“先父号称民国第一狂士,林先生你又是当世第一狂士,若先父还活着,必然会和先生结为忘年之交。”
何况章鼎山作为书法大师,他都如此说了,那恐怕林飞的书法真的冠盖古今了。
“嗞…过瘾……!”
四周人,特别是章清月、王儒风瞠目结舌,他们一个是儿子,一个是弟子,天然晓得这酒有多么贵重。
恍似斑斓国土在我笔中,日月星斗照亮我心。
“啰嗦甚么,酒就是用来喝的,人生可贵一妙人,如果先父看到林先生,也必会取酒痛饮的。”
如果说他刚才写的那副字勉强列入超一流的水准,堪堪进入宗师的境地。
“这是……书法?”世人呆呆地望着宣纸上的字。
更是当着保皇一党的面,当众剪辫子,拂袖而去。
既然是写草书,就要写出三分豪气、七分傲慢!
怎一个狂字了得?
他掌掴梁启超,劈面痛骂袁世凯,怒骂康有为,怒贬孙文,脾气刚硬酷烈,有上古义士之风。
……
林飞胸怀霸业,万古无双,是多么的风采卓绝,意气风发!
章鼎山本身就是书法大师,现在,看着林飞挥毫,神采一变再变:
如果说王儒风的书法让他们面前一亮,啧啧奖饰,那么林飞的这幅字,已经不能用说话来描述了,远远超越他们所能想出的歌颂词语。
章鼎山眼睛一亮,从林飞的派头中,他看到了先父的影子,赶紧冲着仆人道:“把酒窖里那瓶百年的九酝春酒取出来,明天欢畅,我要和林先生痛饮。”
“恰同窗少年,风华正茂;墨客意气,挥斥方遒。指导江山,激扬笔墨,粪土当年万户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