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全要了[第2页/共2页]
听到连珠垂帘的震惊声,他懒懒地抬起眼,看到是两个陌生的年青人,索然有趣地撇撇嘴,并没有上去号召的意义。
张启同的话天然带了几分夸大,但是金玉合座实负盛名,和其他店一样,店中宝贝良莠不齐,但好东西实在很多。买卖人当然要把利润放在第一,东西有好有坏,就看你有没有一双火眼金睛了。
令她欢畅的是,这里的玉石在品格上确切比之前看到的店铺的要好,但是离她所需的标准还是差了些。
邻近下午五点,伴计张启同不时看向墙壁上的闹钟,盯着分针看,再过半个小时就放工了。
他转头打量萧秋水两眼,眼中满含惊奇,她是随便指的,还是深藏不露?如果后者,那就太了不得了!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女生,真有那么短长吗?他甘愿信赖她是胡乱指的。但是连续指了几块,都是丰年份的古玉,有那么巧?
倒是林逸闻,他对玉石不在行,本来也没感觉这几样玉石金饰有甚么特别的,被张启同一忽悠,反而产生了兴趣,笑着问:“照你这么说,这些都是死人的东西?”
他见萧秋水不过是个十三四岁丫头电影,看起来呆呆傻傻的,中间阿谁少年目光晶亮,固然看着夺目,但明显要买东西的是阿谁女生,因而指了指几样玉石保举起来。
林逸闻跟了萧秋水一天,早将她的神采摸透个**(固然她并没有甚么神采),“不是说喜好吗?又没有看中的?”
再说了,三样金饰加起来近百万,他的全数存折也没那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