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乌托邦[第1页/共2页]
就仿佛是专门奉告别人他要干甚么一样,说完这两个词,便低头拨动着琴弦。
关于本身的职业,宋铮也不晓得该如何解释,貌似他现在也没个端庄的事由,如果卖唱算事情的话,他倒是勉强能够自称个流浪歌手甚么的。
宋铮听了,随口问了一句:“那你呢?”
看看四周,宋铮俄然明白了,为甚么陈宇凡和胡海全称这里是他们的老窝,台上的陈宇凡刚嬉皮笑容的说了一句“一首最美,送给大师”,酒瓶子差点儿飞上了台,这孙子持续臭贫的和台下的客人逗闷子,然后规端方矩唱了一首崔健的《一块红布》,博得了合座彩。
听宋铮也是唱歌的,并且吉他弹得不错,大师也都来了兴趣,他们这些人,一辈子没别的本领,独一感兴趣的就是音乐。
陈宇凡像个店小二一样,呼喊一声,便上了台,和郑均他们这帮摇滚老炮儿比,他也就是个小字辈,下台将张储替代下来,看到陈宇凡呈现,酒吧里的客人们顿时收回一阵尖叫声。
没用十秒钟,一瓶啤酒便下了肚,把空酒瓶放在桌子上,宋铮感受他们这个小圈子的氛围都不一样了。
陈宇凡和胡海全在这帮人里头算是最普通的了,因为他们还没来得及学会沉默,就被拉进了风行音乐的圈子,更加不会因为对近况不满,脑袋里时不时的冒出一些希奇古怪的动机。
宋铮一昂首,正迎上禾勇那半睁半眯的醉眼:“是朋友,就把这瓶酒给喝了!”
陈宇凡一句话,统统人的目光都集合在了宋铮的身上,宋铮晓得,推让会被这帮人瞧不起,也没说甚么,非常干脆的站了起来,朝着阿谁小舞台走了畴昔。
既然是梦,他们这些人天然需求一个能够让他们把这个梦持续下去的处所,因而这家红星酒吧便呈现了。
这也是为甚么陈宇凡戏称本身要唱《最美》的时候,上面那帮人会有那么狠恶反应的启事,在他们听来,《最美》也算是歌吗?
高棋笑了:“我和他之前组过乐队,前几天听他提起过你,说你吉他弹得不错。”
陈宇凡刚要说甚么,被宋铮给拦住了,一把抄起面前的啤酒,一抬头,瓶口往嘴里一放,直接倒了出来。
陈宇凡走了过来,挨着宋铮坐下,等许威一首歌颂完:“宋铮!你不上去晾晾!?”
整天泡在这里的,都是一些摇滚病人,而这里对那些病人来讲,就是最后独一还能死守的乌托邦了。
用郑均的话来讲:“这小兄弟挺好,一点儿都不装!”
郑均摆摆手,一脸的不耐烦:“听你丫说话就来气,从速把张储换返来!”
高棋眉头微皱:“这名我仿佛听过,你熟谙展涛吗?”
“得嘞!”
“唱歌!”
“哟!痛快人!”郑均也睡醒了,坐直了身子,一副自来熟的模样,揽着宋铮的肩膀,“陈涛!你带来的小兄弟和你丫可不一样,让你丫的喝酒,比给牛注水都难。”
宋铮跟着这帮人闲谈着,时不时的灌下一瓶啤酒,酒这东西还真的是人来往的最好媒介,很快,本来还非常陌生的一帮人,垂垂熟谙了起来。
听到张园的名字,好些人都“哦”了一声,明显,他们都是熟谙张园的。
许威的歌,宋铮一向都很喜好,每次听他唱歌,总有种在路上走的感受,海阔天空,表情会俄然变得非常愉悦,现在也一样。
郑均撇了撇嘴:“瞧见没有,跟实际认怂的,这会儿都TM红了!”
“宋铮!”
“嘭!”
台上的许威见了,本来还筹算再唱一首的,也停了下来,站起家,把吉他递给了宋铮,笑了一下,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