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乌托邦[第1页/共2页]
被这么一大帮摇滚病人盯着,饶是宋铮都不由难堪,也不晓得该说甚么,两只手都不晓得该往甚么处所搁。
宋铮笑了,固然算不上他们这个圈子里的人,但是上辈子打仗过很多这类人,对他们这些人的心态非常体味。
高棋笑了:“我和他之前组过乐队,前几天听他提起过你,说你吉他弹得不错。”
这个时候,台上的陈宇凡唱了两首歌便下来了,许威起家走了畴昔,他是个不喜好说话的人,宋铮来了以后,就没见他开口,上了台以后也是一样。
吉他,宋铮确切拼了命的练过,最开端是因为喜好上了,厥后比及兴趣淡了,他感觉这好歹是门儿技术,也就没放松过练习,有的时候,一弹就是一天,两只手肿的跟猪蹄一样,就放在热水里泡着,缓过来以后接着练,如果单论吉他的话,宋铮自问不比他们这些专业的差。
关于本身的职业,宋铮也不晓得该如何解释,貌似他现在也没个端庄的事由,如果卖唱算事情的话,他倒是勉强能够自称个流浪歌手甚么的。
陈宇凡按着宋铮坐下,在宋铮身边的是郑均,这个时候的郑均还没有剪去他那一头长发,看上去挺有文艺范儿。
陈宇凡咧着嘴笑,他的原名就是陈涛:“谁跟你丫似的,酒桶里泡大的,就哥们儿这破肝脏还敢学着你们拼酒,我还没活够呢!”
陈宇凡刚要说甚么,被宋铮给拦住了,一把抄起面前的啤酒,一抬头,瓶口往嘴里一放,直接倒了出来。
陈宇凡和胡海全在这帮人里头算是最普通的了,因为他们还没来得及学会沉默,就被拉进了风行音乐的圈子,更加不会因为对近况不满,脑袋里时不时的冒出一些希奇古怪的动机。
宋铮一昂首,正迎上禾勇那半睁半眯的醉眼:“是朋友,就把这瓶酒给喝了!”
既然是梦,他们这些人天然需求一个能够让他们把这个梦持续下去的处所,因而这家红星酒吧便呈现了。
“哟!痛快人!”郑均也睡醒了,坐直了身子,一副自来熟的模样,揽着宋铮的肩膀,“陈涛!你带来的小兄弟和你丫可不一样,让你丫的喝酒,比给牛注水都难。”
高棋眉头微皱:“这名我仿佛听过,你熟谙展涛吗?”
整天泡在这里的,都是一些摇滚病人,而这里对那些病人来讲,就是最后独一还能死守的乌托邦了。
没用十秒钟,一瓶啤酒便下了肚,把空酒瓶放在桌子上,宋铮感受他们这个小圈子的氛围都不一样了。
听宋铮也是唱歌的,并且吉他弹得不错,大师也都来了兴趣,他们这些人,一辈子没别的本领,独一感兴趣的就是音乐。
就仿佛是专门奉告别人他要干甚么一样,说完这两个词,便低头拨动着琴弦。
“宋铮!”
“得嘞!”
“你还是演员啊?你方才不是说你是在夜总会唱歌的吗?”
陈宇凡一句话,统统人的目光都集合在了宋铮的身上,宋铮晓得,推让会被这帮人瞧不起,也没说甚么,非常干脆的站了起来,朝着阿谁小舞台走了畴昔。
台上的许威见了,本来还筹算再唱一首的,也停了下来,站起家,把吉他递给了宋铮,笑了一下,走人。
宋铮听了,随口问了一句:“那你呢?”
“刚巧被瞧上了,我也闲着没事儿,就承诺了!”
“你和陈涛他们是如何熟谙的?”汪老夫子开口说话了。
“嘭!”
“他就是个孙子,如何老是不长记性啊!”高棋笑着,说完看向了宋铮,“对了!你叫甚么来着?”
这也是为甚么陈宇凡戏称本身要唱《最美》的时候,上面那帮人会有那么狠恶反应的启事,在他们听来,《最美》也算是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