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美女来访[第1页/共3页]
荞麦的眼睛瞪得很大――对当时候的狂热文艺女青年而言,发明一篇好文章,远比发明一个金城武那样的大帅哥要成心机很多。
“哦?”郑龙一听来了兴趣:
“我要去找他!”
不过,第一堂课是林丽丽的课,郑龙也不好过分度张狂,还是强打起精力筹办听一会课。
史一谨慎翼翼地问道,毕竟看荞麦那模样,情感非常不稳定的感受。
因为,真的很晚了!
史一笑了起来,心想这小女人真是异想天开。都甚么年代了,另有读者单枪匹马去见作者的。
趁便,郑龙还看了看别人的帖子,发明这时候这个论坛的炽热程度,一点也不逊于后代的很多论坛。
“我哪敢啊!”林晨挠了挠后脑勺说:
“好吧,你去我也管不着你。路上谨慎。别的,我给你200块钱,多了我也没有了。”
阿谁时候的人们还是比较文艺的,市场还没有被完整细分,既有非常小白的文章,也有珠玉,能够说质量是整齐不齐的。
当然,在她本身眼里,并不感觉如许的糊口有甚么题目,反而是感觉本身在流浪,是狂拽酷炫的。
“不,我要去找他。他在我心中就是一匹奔腾的野马,而我,或许就是那一片草原。他需求我,他是那么地孤傲,而我也是。在茫茫人海中遇见,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别别,都甚么乱七八糟的?你不会真要去找这个作者吧?你晓得他家在那里吗?你一个女孩子跑那么远不惊骇吗?你晓得去的路吗?”
终究,比及凌晨两点整的时候,幻城的前两章终究被完整地点窜出来了。当然,此中有很多郑龙本身的改进。
林丽丽是班主任,但也是语文课教员。固然在郑龙看来,初高中的语文课是统统课程里最没用的一堂课。
“喏,你要情愿看的话,你本身看好了,稿子就在那边。”
史一拦不住,也不想管,只好说:
真的,初高中语文课好的人,厥后不是去当告白案牍,就是去做编剧了,混的差的,乃至去当发卖了。
“呵呵。”
说话的人叫荞麦,是个文学女青年,现在正处在逃学途中。
我了个去…现在的文学小女人,脑袋里究竟都在想些甚么…
总的来讲,结果应当是较着的。郑龙本身又细心校订了一遍,包管没有错别字。和后代的收集小说不太一样,这时候的读者对于错别字的容忍度还是很低的,乃至有人因为瞥见一个错别字就判定弃书的。
毕竟,这时候的收集并不发财,即便看过本身小说的人很多,但着名度传播开来还是需求一定时候,以是也就不必过用心急。
阿谁天下的林晨,兄弟你过得如何样?郑龙思路万千,不知甚么时候就睡着了。
望着荞麦远去的背影,史一不由长叹一口气…都tm都甚么事啊!后生可畏啊啊啊…
半小时后,终究看完了。荞麦的脸上已经挂满泪滴,梨花带雨的模样实在让人感觉不幸。
史一从速拉住了她说:
郑龙在榕树下网站注册了一个账号。2001年的时候,榕树下的界面还是比较粗糙的,不过也跟现在相去不远。作为初代收集文学的鼻祖网站,榕树下依托了一代人的文学梦,曾经也是文青堆积的地点。只不过厥后因为精英线路题目,又没有精确抓住文学市场化的大潮,才垂垂后进,淡出人们视野。
总之都很惨。
“史一姐姐,你为啥这么难过啊?”
这位叫荞麦的女青年,就是从中原的东北地区跑出来的,已经到海上市待了半个多月了,还是不肯意回家去。身上带出来的钱已经花光了,现在就靠着写文章熟谙的朋友布施,早晨去24小时便当店或者肯德基姑息一晚,偶然候帮便当店看看店,拿点酬谢换点饮料和便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