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初战告捷(下)(1)[第1页/共2页]
赵佥跳上马,走到胡奴儿的尸身前,从胡奴儿腰间解下一把长约三尺的刀,这刀的款式和中土的分歧,和蒙古弯刀也不不异,刀鞘做工讲求,非常精美,刀柄上还嵌了一颗宝贵的猫眼绿。胡奴儿弯刀给人劈落,右手闪电般伸向腰间,想把这把刀拔出来应战,可惜的是砍向他的马刀实在是太多了,右手连刀柄还没有挨着就给劈成了数段。
“投降吧,你没有路可走了。”赵佥以胜利者的口气对胡奴儿说道。
对于一支屡战屡败的军队来讲,太需求胜利来鼓励士气,或许胜利不需求太大,只如果胜利就行。恰是基于如许的设法,李隽才下足了血本,把最精锐的军队,最早进的兵器都押上了,胡奴儿想不败都不可。
蒙古马队冲到两箭间隔,正筹办放箭的时候,宋军的步兵步地俄然窜改,步兵向两边让开,暴露钢弩。五百架钢弩在残阳的晖映下泛着血光,仿佛是灭亡的宣判书,蒙古马队的存亡将由它来决定。
赵佥用力一拔,刀身才出鞘一寸,就有一股寒气从刀身上传来,赵佥和黄胜材一齐赞道:“好刀!”把全部刀身拔出来,在残阳的晖映下光彩闪闪,只见新月型的刀身上有着斑斓的斑纹,刀口上另有若隐若现的齿纹。
从全部军队的野战才气来讲,是蒙古军队远远赛过宋军,但是,御林军是南宋军队的矛尖,而这支马队更是御林军中的精锐,大家都是身经百战的老兵,作战经历丰富,设备精美,其野战才气并不比蒙古军队差。胡奴儿的尽力实属白搭,一点见效也没有,底子就不成能撼动御林军的步地。
蒙古军队是当时天下上最优良的军队,虽败稳定,仍然排成队形向后撤退,边撤边放箭。蒙前人善长骑射,在疆场上把这类上风阐扬得淋漓尽致,常常是一边后撤一边射箭,给敌手以庞大杀伤,制造混乱,从而让仇敌产生惊骇,然后抓住机遇实施无情的打击。胡奴儿想重演这一伎俩,但是,世势已经变了,战役的天平已经不再向蒙前人倾斜,而是方向李隽。
这类惨景胡奴儿见很多了,不是产生在蒙古军队身上,而是产生在不利的敌手身上,是敌手给他们的典范战术打得溃不成军时产生的景象。他那里想获得,这类悲剧竟然产生在他身上,即使他是身经百战的懦夫,也是一时候难以转过这个弯来,手举着钢刀,傻愣愣地看着数百名马队给射成刺猬,栽倒在地上死去,就是做不出反应。
这一来,胡主子感到大事不妙,孔殷地批示军队调转马头想逃脱。可惜的是,他忘了李隽派出的一万马队在赵佥和黄胜材的带领下早就抄到他的前面,堵截了他的退路,想逃门都没有。
蒙宋战役打了四十多年,南宋少有败仗,以胜利者的口气说话的机遇少得不幸,遵循赵佥的影象,这是他平生第一次说出如此扬眉吐气的话,感受特别舒畅,真的是通体舒泰,把胸挺了挺,特别满足,脖子都细弱了几圈。
但是,明天,这套典范战术必定不成能再缔造古迹了。启事在于钢弩的射程比蒙古弓更远,穿透力更强,是马队的克星。
数千支箭矢构成了一张庞大的火力网,想在如此麋集的火力面前逃得性命,正如李隽所说除非变成苍蝇。胡奴儿还没有弄明白如何一回事,耳里就传来一声声凄厉的惨叫,异化着战马的悲鸣声,紧跟着是一幕是他毕生难忘的人仰马翻惨景。
“放!”高达一身光鲜的盔甲,站在方阵中,威风凛冽,大声命令。他的声音一落,五百架钢弩一齐发威,数千支箭矢流星赶月般射出,锋利的破空之声大起,箭矢麋集得象蝗虫向蒙古马队射了畴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