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北京北京》[第2页/共2页]
北京北京……”
看着秦歌在舞台上仿佛是用着一副漫不经心的感受在嘶吼的模样,观众们的鼻翼猛的一阵微酸,心中更加直接的蒙受着震惊。
我们在这儿活着,也在这儿死去
这一刻,统统人都以为本身,仿佛听到了这个期间最直诚意里的声音!
我在这里寻觅,也在这儿落空
他都有一种陌生而又熟谙的感受!
“这首歌……它真的是这个青年本身写的吗?”
它不似之前的那种直接激昂的摇滚歌曲,而是用着一种新奇的唱法,付与了摇滚一种新的创作演唱体例,当然,最首要的是这首歌内里的感情,充满着苦楚的旋律与发人沉思的歌词。
除了发动机的轰鸣和电气之音
在这儿我能感遭到我的存在
但是,他真的肯定这是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曲,第一次听到如许密意的摇滚歌曲。
“当我走在这里的每一条街道
歌词中的隐喻意味实足,给人们强大的心机感受,实在的唱出北漂们的心,咖啡馆和霓虹灯对应,广场和玉轮对应,挣扎,告慰,拥抱和碎梦,只要那些深切生长烙印的人才气体味获得。
现在,坐在常振邦身边的苏轻然的眼神里充满着一股庞大的难以言喻的神采。
他们的脸上充满着一股茫然、彷徨、痛苦而又纠结的情感。
摇滚!这才是真正的摇滚乐!
在这个期间摇滚真的是已经式微如此,现在晚这首歌真的是让他们感到了冷傲与深深的打动,《北京北京》,它真的是实在的唱出了北漂一族的心声,毫无疑问,这是北京北京是一首可贵的佳构摇滚!
“北京……北京……”
看着秦歌孤傲的身影,那只要一米八摆布的个头,一张本来应当年青的脸上,现在倒是充满沧桑与糊口历练的歌声,常振邦的内心一阵暗疼,终究莫名的摇了点头。
我们在这儿祷告,我们在这怅惘
全场沉寂。
如果真的有一天,在迫不得已的环境下我不得不分开这个让我又爱又恨的都会,我但愿在我身后能够记得我把我埋在这里,因为在这里我才气感遭到我的存在,要不然我就像是个行尸走肉,平生的寻求在这个都会站稳脚根,在这里糊口爱情结婚,这里有着我太多眷恋的东西。
为了不让人身边的人发觉,他微微的闭上眼睛,忍着不让泪水流出眼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