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曾经故人[第3页/共3页]
这一手投掷的工夫林莓但是练了很多年,要把人砸晕就毫不会砸死。
找到了手镯,林莓就不筹算在村里持续呆下去了。在这个处所呆的越久,变故也就越多。清算好了分开的行李,谨慎翼翼藏好了手镯和木盒,林莓筹算尽快将屋子和地步卖掉充做去都城的盘费。
哟,还顺道。
如果不幸被查到,那就补张票,剩下的路途再想体例。
作为一个长年和司法构造站在对峙面的犯法分子,林莓很难主意向警方寻求帮忙。并且,考虑到盗窃团伙在本地的权势,林莓还是决定让这件事就节制在小范围内比较好。
男孩固然看着不大,但重量可不算轻,再加上林莓细胳膊细腿的,废了很多劲才把男孩撑起来,架着他就分开了巷子。
不止是因为男孩有张都雅的脸,更是因为男孩那种死也不肯突破原则的倔强。
这真的是……太好了。
“你走不走?你不走我可走了,我可不想被人再抓归去。”说着,就抬脚筹办分开。
林莓可不筹算答复男孩这个题目,莫非要说她用石头把人砸晕了吗?
过了几天,林莓就去找了村长说要卖房卖地的事情。至于村长问起来启事,也只说本身要去投奔亲戚。加上村里人也想要赶林莓走,村长也就痛快同意了,还帮林莓联络了想要买房买地的人。
想着要去赶火车,林莓天然不能一向架着昏倒的男孩走,以是找了处公用水龙头,往男孩脸上泼了很多冷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