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铁血真汉子[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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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现在,我在萧秋水这么一人物身上看到了甚么叫硬气,甚么叫有种,甚么叫不平。
这段萧秋水宁死不跪的笔墨一经连载,顿时全部港城都颤动了!
我是一个骨子里有着暴力偏向的人,一贯主张嘴皮子说不过,便用拳头来发言。不然也不会这么沉沦武侠小说,因为我发明,看李飞阳的武侠小说,能够激起出我骨子里消逝已久的血性与豪情。
在越战发作后,李飞阳抛弃学业,换笔为枪,上阵杀敌报国,在血与火中与仇敌决死斗争,这类勇气与血性是绝大多数作家所没有的,就凭这一点,李飞阳就值得佩服!
“文人握笔,武将捉刀”,这句话被他们奉为金科玉律,并且因为推行这一点,以是使得他们看不惯有悖于这类观点的同业。而李飞阳就是这么一个他们中的另类。
而那些攻讦李飞阳的所谓老成慎重的作家们,他们一贯明智而平和,就是在他们的作品内里也很少看到关于“血性”这两个字的描述,因为“他们是文人,不是兵士”
他之前的小说固然也有侠义之辈,但是这些豪侠,即使豪气,也带着几分儒雅的干劲,不失君子风采。
这些人充其量也只是有着男性意味器官的人类,就像李飞阳曾经说的那样:他是刺刀,是疆场上的杀器,而其他的大多数作家只能被归为菜刀一类,他们合适在厨房切菜杀鱼,合适他们的处所只能说厨房。
温氏武侠小说中,能让李飞阳看得上眼的也就这部《神州奇侠》,至于其他的作品,底子就不敷为论。
然后,我们就不难了解,为甚么李飞阳先生在《红高粱》会收回“种的退化”的感慨!
至于杀人?
我本来觉得《神州奇侠》也是这么一部近似的小说,但是看了几个开首,就发明这部书与李飞阳之前武侠小说的极大分歧。
其他的书都少了那么一股子精气神,厥后他玩弄笔墨的手腕高了,但是对于侠义精力却很难写的出彩,书中的人物已经非人而类神了。
读书人如何能够杀人?
或许是因为萧秋水在燕狂徒逼迫之下,宁死不跪的这么一段描述打动了这位叫做“指导江山”的读者,又或者他本身经历过一些难以描述的磨难与屈辱,对这类“毫不下跪”的事情,感慨颇深,又或者他本人也是一个宁死不平的英烈之人,在看到这段连载以后,认同感极大,使得他如同被打了鸡血似得,在看完小说连载以后,敏捷的向《新青年》报社颁发了这么一部小说批评。
你开甚么打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