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掏鸟窝[第1页/共2页]
“哦,就是大鳞虫。”
公良都健忘了本身身在何方,展开眼来,倏然看到一张衰老毛脸,豁然一惊。
因为人小体弱,以是毛人部的人大部分都没吃过荒兽肉,更别说是喝过荒兽血了。以是这类初级别的荒兽血液,对毛人部来讲就显得弥足贵重。
“不过是举手之劳,族长快快请起。”公良赶紧上前把阿大扶起来。
公良惊奇道:“族长也晓得纳物宝袋?”
穿过一片片树林,爬过一道道山岭,最后,他们来到一处朝阳山坳前的树林中。
阿大退后几步,带着族人拜了下去。
圆鳞鬣蜥背甲过分坚固,必定砍不动,只能从腹部下靠近屁股的柔嫩位置动手。
两个毛人部的人在树林中跟公良指了指前面山坳,说圆鳞鬣蜥就住在那边。
山坳四周草木枯黄,内里也没有任何树木,空中枯燥,堆积着很多枯干树叶。公良看了下,就拿出一把长刀悄悄扒开树叶,上面顿时暴露一窝半人多高的巨蛋,看来应当是圆鳞鬣蜥的蛋了。
让他感到不测的是,在蛋的上面,他还发明了两根晶莹白骨,上面符文闪现,清楚是符文真骨。
跟毛人部族长阿大聊了几句,公良重新将视野转回圆鳞鬣蜥身上。这圆鳞鬣蜥鳞甲坚固程度,竟然不输于在焱部发明的龙蝰祖神皮甲,乃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公良看了下,就将圆鳞鬣蜥翻过来,取出一把长刀,对屁股前面的小洞劈砍起来。
“没想到族长经历这么丰富。”
“这...这如何能够。”阿大看着圆鳞鬣蜥血和尾巴,神采冲动得通红。
要晓得,在大荒当中,不管祖神气力如何,它的存在就是一个部落强大的意味,更不要说祖神还能够庇佑本部族人;而巫是部落的智者、先知、大才气者,指引着部落在大荒当中进步和保存的方向。
提及来毛人部是一个非常落魄的小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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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鳞鬣蜥?”阿大不解道。
若非另有灵果、灵酒这两样别的部落看得上的东西,毛人部早就被撇出万部以外,成为那种愚蒙无知的荒漠部落之一。
来到山坳前,公良把圆滚滚放下,就往山坳潜去。
没想到圆鳞鬣蜥竟然能杀得了蕴育出符文真骨的荒兽,不晓得那荒兽有没有觉醒神通,竟然被圆鳞鬣蜥给杀了。
爬着山藤分开山崖,两个毛人部的人带着公良在丛林中飞速前行。
但这些东西在毛人部十足没有。
有一道口儿就好办多了,公良顺着这道伤口往下砍,将圆鳞鬣蜥皮给剥了下来,然后再取圆鳞鬣蜥的心头血,并把内里的血放出来用大盆大桶接住,假装放入纳物宝袋中,实在都放进果子空间灌溉三色稻了。
取完血,他留下一条圆鳞鬣蜥的大尾巴,和几大桶圆鳞鬣蜥血,就把圆鳞鬣蜥尸身给收了起来。
毛人部族长阿大看了,恋慕的说道:“没想到你竟然有这么大的纳物宝袋!”
“族长不消客气。”公良又问道:“不知你们部落有没人晓得圆鳞鬣蜥的窝在那里?”
“多谢恩公,要不是恩公,我毛人部不知又要有多少人害在这孽畜嘴里。”
或许是一刻,或许是一纪。
“族长就不要叫我恩公了,我叫公良,部落的人都叫我阿良,您也叫我阿良吧!”
小鸡现在羽翼逐步饱满,敏捷跑起来还能扇着翅膀滑翔一阵,速率极快,带着它倒没甚么;但圆滚滚这家伙整天好吃懒做,肥得要命,纯粹就是一个累坠,并且还喜好当跟屁虫跟来跟去,让人很无法。
这才想起本身身在毛人部中,面前毛脸的仆人是毛人部族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