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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原始时代》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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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挖金矿[第2页/共3页]

因为这些金子在他们这里底子没用,现在已经到了大家嫌弃的境地。而炼金子不过是破钞一点时候和柴火罢了,能换一头大荒牛,非常划算。

“那快去吧,还是你在堆栈好,不消像我们一样,每天守在这里,几天都不见小我影。现在我们部落的人是越来越不喜好用金子了。”

槐义嘿嘿笑道:“我阿爸就是专门给人炼金子的,你能够让他给你炼,不过要收点东西。”

公良都不晓得他是不是傻了。

公良只好起来清算一下,带着米谷、圆滚滚、小鸡,跟大汉一起走。来到堆栈内里,他就看到门前空位站着一头庞大荒兽,身上背着几个筐子和两把挖矿长镐。

槐义给了公良一把长镐,一个大筐,让他随便挖。而他本身也拿着一根长镐在一边挖了起来。

他明天接待公良,主如果因为他阿爸的启事。至于挖矿,那是因为他阿爸要矿石炼金子,见他想挖矿,就趁便拉他过来帮手挖。这时看到公良手中有纳物宝袋,顿时窜改了主张,筹算跟他换点东西。

“他要不是我阿爸,我如何能够白白让你在店里又吃又睡,我又不是傻子。”

等公良把金矿倒下去,槐义俄然问道:“你这些金矿筹算甚么办?”

圆滚滚可不会这么费事,直接捧碗,将面条往本身嘴里倒。

不像三色稻,吃了能够长筋骨、壮体格;不像兽肉,吃了还能弥补气血精华。

这让米谷感到很猎奇,一起转头看个不断。

一看到那面条,没吃公良就嫌弃起来。

公良一边走一边看,发明这座金山的矿石纯度非常高,不时能够看到矿石上的天然金。

不一会儿,面条上来。

荒牛这东西在大荒丛林很多,因为味道幸亏大荒很受欢迎,不过荒牛力量大,又是群居,普通很难杀。

公良尝了一上面条,味道不是很好,也就吃个别致,一点营养也没有。

“当然见过。”他在城里开堆栈,经常有人到他那边留宿,如果连这都没见过,那岂不是太没见地。

“我也传闻过这事,传闻是真的。”

大汉直接当本身没说,转头往米谷看去。米谷早用过筷子,不过面条有点粗,但她还是拿筷子夹面条吃了起来。公良更是没得说,而中间小鸡直接把头埋在碗里,飞速的咬着面条吸了起来,底子不消吃。

“也不能这么说。起码东土人就喜好用金子,若能把金子带到东土去,那就能买很多东西了。”

金山真的是金山,整座山都是露天金矿,山上草木泥土早已被夷去,只剩下一座光秃秃的矿山。现在太阳升起,照在上面,放射出无数金光。

“那是东土,我们这是大荒。有那工夫带金子,还不如带一点我们大荒部落的东西畴昔。传闻东土人特别傻,一棵草就能卖很多灵石,换很多东西。也不晓得是不是真的。”

堆栈中的椅子是长条板凳,米谷太小,够不到桌子,公良就将儿童椅拿出来,而圆滚滚则坐在凳子上,小鸡现在长大了,站在椅子上刚好够到桌面。至于那只两端鸟,仿佛没人体贴它。

槐义回道:“我阿爸要点矿石炼金子,我就带人过来帮手挖一些归去。”

公良看动手中拇指粗细的金子,捏了捏,顿时在上面捏出几道指印。他就放在手心,如同揉汤圆一样,用力揉了一下。不一会儿,一块棱角清楚的金子就被他揉成一团小金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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