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犹太人[第1页/共2页]
“姓陈,我姓陈。”
阿发告别而出,穿过旅店大厅时,却有人一把拉住了他。
“是英的?”阿发留意地问道。
“当西席很好啊,畴昔我也曾想当一名西席。”阿发随口说道。
“是的,喝酒,我请你喝酒。”诺依曼的脸上竟闪现出孩气的笑容,兴高采烈地拉着阿发向他熟谙的角落里的一张桌走去。
“哦,这个――”阿发一下竟说不上来,停顿了一下说道:“他们比较讲究礼节,开端打交道比较拘束。另有……”
诺依曼的情感俄然起了窜改,眉头紧皱起来,哀思地摇了点头,或许是想起了在敖德萨所过的饱经风霜的糊口,或许是想到了犹复国主义活动的飘缈有望,他以一种哀痛的腔调自我责备道:“呵,你在干甚么,诺依曼,你在干甚么?1895年的大搏斗,你落空了父亲,落空了未婚妻……是的,我们是犹人,悲惨的犹人,没有朋友抑或高兴,没有欢乐的但愿……”
“哈,我的朋友,真是巧了。”诺伊曼抓着阿发的胳膊,两眼射出热忱的光芒,“发先生,是吧?”
看来诺依曼是这里的常客,他还未号召,接待就端来了伏特加。诺依曼喝了酒今后,变得更加滚滚不断,更加兴高采烈。他的神采丰富,略微灰黄的脸因为冲动和高傲而容光抖擞。
…………
“我姓陈。”阿发有气有力地反复道。
“那当然。”
“陈先生,钱意味着保障和权力,我们现在还缺钱,这就是为甚么犹人要赢利。不是贪婪,而是为了安然。”诺依曼用力点了点头,“犹人的安然只要一种:成为富人。我已有过经验,发先生――”
诺依曼转眼便两杯下肚,他一向拉阿发陪他喝,阿发却只是悄悄抿着。
“你搞错了!”阿发有些莫名其妙地摇了点头,“我没空儿,就是如许。”
“那你们将在那里建立本身民族的故乡?用钱买地盘吗,我感觉不实际。钱不是全能的,也毫不是甚么保障。从我的角,不附和你的,或你们的观点。”阿发慎重地问道。
阿发沉吟了一下,有些含混其辞地说道:“秦先生的英语说得不错。”
――――――列奥平斯克
“对于活着的人,犹人是死去的人;对于本地人,犹人是异己和流浪者;对于有资产者,他们是乞丐;对于贫民,他们是剥削者和万财主;对于爱国者,他们是没有故国的人;对于社会上各阶层的人,他们是令人仇恨的合作敌手。”
“甚么,当一名西席?”诺依曼的肝火象大水那样在减退,脸上闪现出惊奇的神采,“如果是那样的话,你对犹人更不该抱有任何成见。但在俄国,他们以为我们都是好人,妖怪,骗,强盗,杀人狂。”他仇恨地皱了皱鼻,骂道:“蛮横的俄国佬!他们还没跳出莎士比亚的期间,掉队,愚笨。”
“我是指礼节方面,中国的礼节。”唐纳德神经质地眨着眼睛。
唐纳德如有所思地点头,眼睛在镜片后闪着光,一副似懂非懂的样。
阿发望着这个犹小男人,有些讨厌地皱了皱眉,说道:“我姓陈。”
“是的,在俄国,我是个西席,在敖得萨,不是为了钱,是因为我爱习。”诺依曼抓着阿发的胳膊用力晃了晃,逼迫他重视听,“哥萨克人殛毙了我的父亲,我单身逃来上海。对,我现在一门心机惟赢利,因为钱就是保障,这就是我的动机。钱就是我们的保障,先生……?”
“对,是陈先生。”诺伊曼一点也不为叫错名字而感到惭愧,还是热忱而健谈,“一起喝点酒,我们能够谈天,很舒畅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