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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七十年代,开局大山猎人》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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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驼鹿[第2页/共2页]

驼鹿肩高于臀,与骆驼类似,这也是它的名字由来。

千百年来,无数采药人踏足这片深山老林,按理说应当把这片山里的药材给采摘完了吧。

也因为如此庞大的身躯,以是在天然界甚少有天敌,被称为丛林之王。

这些说法都有。

没错,他第一设法,竟然是想把驼鹿给弄归去,这玩意可比毛驴要香太多了。

以是徐清风当然是紧着最值钱的药材了。

徐清风扣动扳机,下一秒,兔子还没有反应过来,便一头栽倒在地。

徐清风找了个埋没的位置,拿出了98k。

大灰仿佛也明白了,仆人这是想要本身脱手啊。

驼鹿也是一个大师族,在全天下很多处所都有漫衍。

不过徐清风和大灰,离野兔很远,以是野兔临时还未发觉。

但浅显的药材,对于长白山而言,是采摘不尽的。

驼鹿!

的确就是爽文残局啊。

把兔子支出空间,徐清风收起了98k,带着大灰持续打猎。

并且这是有先例的。

后代,收集上另有很多人争辩圣诞白叟的坐骑,到底是驯鹿和驼鹿呢?

四不像并非是特指姜子牙的坐骑麋鹿,实在有很多植物都能够称为四不像。

林区的村庄,大部分人都称驼鹿为“犴”,也叫犴达罕(满语)。

如果打中身材的话,嘿,那就只剩下一个兔头了。

枪在手,猎犬开路,这不恰是他无数次梦中的景象吗?

生性警悟的野兔,哪怕在进食的时候,它的耳朵都是竖起来的,听着四周的风吹草动。

相较于前次进山的惨痛经历,徐清风这一次可谓是畅快淋漓。

跟野菜发展能够麋集漫衍分歧,这些药材莳植下去,那都是有间距的。

其他的药材,则是直领受入堆栈,转头卖钱。

不一会,大灰跑去,把野兔给叼了过来。

“好家伙,这么大的驼鹿,如果带归去拉车,那该多拉风啊。”徐清风嘀咕了一句。

幸亏打的是头,以是只丧失一个兔头。

并且,在很多民气目中,犴鼻子比熊掌更加好吃。

痛痛快快的在山林里,爽了一把。

徐清风发明是野兔以后,把大灰给喊住了。

而合适这个特性的,别说,另有很多植物呢。

都不消畴昔,徐清风只需求看到射中,便已经晓得,这野兔命丧鬼域了。

驯鹿和驼鹿都能够当坐骑。

但春去秋来,几千年畴昔,昔日的采药人已经不在了,但现在的山里却仍然是数之不尽的药材。

“聪明。”徐清风笑摸狗头,看向远处的山林。

奇特小说里,中世纪的精灵王,不就是骑着一头鹿。

不过1级的药园,能够包容的药材还是数量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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