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金苹果[第2页/共2页]
女伴?这类上流社会的舞会,袁燕倏总不见得从唐人街拉一名性事情者当本身的女伴。
我们的袁大师微微躬身道:“Prince-Paris(帕里斯王子),这是我们赛里斯当代的一名豪杰,Generals-of-Five-Tiger之一的,Yong-Dragon-Zhao。”
“Hi,尼奥。你这身打扮是甚么?”
下了车的袁燕倏站在内里打量了一下这家曼哈顿闻名旅店,发明本身非常眼熟。他回想了一下,才想起来这就是美剧《Gossip-Girl》拍摄地点之一。《绯闻女孩》这部美剧真没有好说的,就是几个富N代和他们爹妈搞来搞去、搞七捻3、最后搞也搞不清楚的“言情剧”。
本章副题目:我种下一颗种子
“二爷慢走。”
我们的袁大师此次也不深呼吸了,直接转头一瞧,就瞥见一名身上穿戴佩普洛斯(注释2),头上带着桂冠,手里还捧着一把小竖琴的黑发女子笑嘻嘻地站在本身身边。
“请给我一杯vodka-martini,shaken,not-stirred。”
个子矮小的操……嗯,放羊佬踮起脚环顾四周,半响以后才道:“她大抵去吧台那边了。”
福尔摩斯和帕里斯王子对视一眼,然后哈哈笑道:“尼奥,你放心。明天的‘饮料’敞开供应,不过……真正的‘饮料’要你本身到吧台前面去拿。”
他随口说道:“这位密斯,作为一名希腊人,你应当叫一杯‘阿芙洛蒂特’?”
我们的袁大师只好做了一次深呼吸,强行窜改话题道:“对了,王子殿下……你的海伦呢?”
注释1:因弗内斯的英文是inverness,因为苏格兰的北部都会因弗内斯而得名。这类披肩大衣在19世纪维多利亚期间的英国名流之间非常风行。当然这是贝克街上那位名流最常见的一种形象。
银里手二代眼睛一亮,非常隔心肠道:“你公然认出来了……”
袁燕倏挥手道:“不消了,插了靠旗我还如何和那些洋婆子跳舞?脸上画的花里胡哨的也不舒畅。何况那些老外又不懂,就如许得了。”
这个时候,他们两人都很熟谙的另一名同窗,约翰-D-麦考尔先生也走了过来,他的打扮倒是有点古怪,上身斜批一块白布,下身穿戴皮裤皮靴,手里还拿着一根木棍。
听到“吧台”两字,喝了好多天五加皮的袁燕倏咽了一口唾沫道:“我有点渴了,那里有‘饮料’?”
注释2:佩普洛斯(peplos)是古希腊女子一种服饰,由整块布匹制成的长裙,腰间束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