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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后,我杀穿了噩梦游戏》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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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第2页/共3页]

神童挠了挠本身本就脏乱的头发,一张小脸绷成了苦瓜脸。说道:“碰到了很大困难。按照我的解剖结论,他们完整和正凡人一模一样,但是又不一样。”

灭亡,是人间最大的公允。而寻求长生,本就突破了这独一的公允。那些寻求长生的人,在我看来都是疯子。”

“比来在忙些啥啊?小朋友。”方笙做出一个浅笑,对着神童问道,不着陈迹替高歌打着圆场。

这是一个小男孩,从表面上看大抵只要七八岁摆布。他发丝混乱,像是多日没如何洗,搞成一个鸡窝头。而男孩的一张小脸上戴着一副大大的黑框眼镜,因为他的年纪并不大,以是五官还没长开,没甚么较着特性。

他的盘子里放着一大块血淋淋的生牛肉,另有一坨搅成碎末的肉馅,最后是一整条的大肠,看起来仿佛没洗,还带着馅。

一个孩子暴露这类笑容,不晓得的还觉得是中邪了。

上层一向是上层,底层始终是底层。固然我很不想承认,但人与人之间是存在差异的。

神童个头很小,饭量也不是很大,不久便吃完了。

退一万步讲,哪怕神童发明了长生药,奉告了全天下统统人,能让统统人都长生。也不会让统统人幸运。只会形成更加安定的阶层固化。

“以是他最后老死了?”

好家伙,竟然是硫酸。

神童镇静的把大要已经焦黑的的肉块扔进嘴里,大口咀嚼。咀嚼的幅度还特别大,高低颚不竭地开合,牙齿与牛肉撕咬中收回“咕嗤咕嗤”的声音。

吃完后全部嘴巴都是血淋淋的,他也不擦嘴,很快就分开了。

之前解剖的复制人已经死了,新的复制人和正凡人差未几,我的尝试卡住了。”

这身白大褂,看着不像病院里大夫的穿戴,因为上面满是污渍,像油漆又像染料又像血迹。

我有考虑去一些战役类恶梦或者僵尸类的恶梦。

“以是他这么年青,你是想奉告我他固然表面是个小孩但实则是个成年人?”

黉舍兑换的复制人也是人,起码高歌是这么感受的,他亲眼瞥见了兵王兑换的女人,和正凡人差未几。但神童杀起人来毫不手软,并且,究竟上,即便不是复制人,是真人,恐怕神童也会毫不踌躇痛下杀手,此人是个真正的疯子。高歌感觉他的伤害远远超出了兵王,如果兵王是披着人皮的狼,那神童就是披着小孩皮的恶魔。

他们不会分享给大众的,资本有限而寿命无穷,对于资本的争夺只会愈演愈烈。

各种差异导致最后有人能成为带领者,有的人被迫成为了被带领者。

让人感到惊奇的是,这个家伙,竟然是穿戴一身红色大褂!看起来很风趣。

高歌已经从反胃变成了震惊。

高歌中午因为朱二斌的原因,没吃好饭,此时现在他刚要用饭的时候,从楼道口四周,走上来一个吸走大片眼球的身影。方笙看到来人,也暴露了一丝错愕:“巧了,这就是神童。”

长生的技术被研收回来。上层阶层必然会先享遭到特权,这是没法制止的。

看着他吃东西,高歌感受本身在看一个疯子,半点胃口也没有了。

“如果大家都能够长生不死,那没甚么不好。但实际环境不成能如许。

高歌内心暗道得亏他还不晓得朱二斌,不然真怕他把朱二斌给切片了。

“人生就是要尝试分歧的美食,学着点吧,新人。”男孩喝完硫酸,对着高歌老气横秋的说道。高歌无话可说。

小男孩又从白大褂的口袋里取出一个小瓶子,翻开了瓶盖,然后往餐盘上面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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