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重生的第十三天[第1页/共2页]
叶稣穿衣服的时候,季洛甫展开风衣看了一眼,说:“i夏季新款,售价八千刀摆布,折合群众币将近六万,那小我把衣服留给你就走了?”
叶稣从速把衣服脱下来,解释:“刚才给一个陌生人带路,他见我穿的少,就把衣服借我了。”
是季洛甫的声音。
叶稣说:“请说。”
不等叶稣再说甚么,凌度回身进了办公楼,留给他一个矗立的背影。
吻他。
季洛甫四下看了看,问:“人呢?”
风衣上带着凌度的体温,另有一股浅淡的香味,非常好闻,约莫是某种男士香水的味道。
对方已经自报家门,出于规矩,叶稣笑着自我先容:“我叫叶稣。”
凌度说:“如果便利的话,我想请你帮个忙。”
凌度独自把风衣脱下来,直接披到了叶稣身上。
吹了这么久冷风,被季洛甫激起的那燃烧气早被吹灭了。
叶稣游移很久,缓缓摇了点头。
叶稣把风衣裹紧一点,猜疑地站了一会儿,也回身走了。
“你跑哪儿去了?我到处找你!”季洛甫转眼就走到了他跟前,俄然皱了眉,语气非常不欢畅:“你身上这件衣服哪儿来的?”
叶稣微微一笑,回身要走,路人甲先生俄然说:“你不熟谙我?”
季洛甫顿了蹲,说:“你们约好了要见面?”
当然冷,叶稣却故作安闲:“还好。”
叶稣把这份美意归结为名流行动,却又不好安然接管,仓猝推让:“不消了,我不是很冷。”
叶稣吓了一跳,他没想到这件风衣如此高贵。
他随即改口:“不客气。”汉语也说得字正腔圆。
季洛甫本来就气不顺,现在更气了,抓着叶稣的肩膀,恨声说:“公然是江山易改赋性难移,你固然失忆了,拈花惹草的本领倒更加精进了,半个小时不到你就勾搭上了别的男人,还穿戴别的男人的衣服。叶稣,你真是好样的!”
凌度却没有收回视野,一双俊眼直勾勾地看着叶稣。
路人甲先生目测一米九摆布,穿了一身剪裁得体的黑西装,把宽肩、窄腰、长腿润色得非常完美,西装内里又穿了一件灰色风衣,看起来英伦风实足。他的五官很通俗,不像是纯粹的中国人,大抵和季洛甫一样,也是混血,不过季洛甫更西方一些,而路人甲先生则更东方,线条温和很多,透出几分儒雅来。
幸亏办公楼很快就到了。
路人甲先生摇点头,说:“我的中文名叫凌度,我的英文名叫。”
叶稣顿时松了一口气。
叶稣的身边都是男神级的人物,陈又、叶盛、季洛甫、纪嘉宇……都是要身材有身材,要颜值有颜值,就连叶家的小花匠邵生也是鲜肉一枚,把阿彩迷得七晕八素,发誓这辈子非他不嫁。当然,叶稣本人也是非常出众的,他每次照镜子都会被镜子里那张天使面孔给帅到。他整天被各式俊男包抄着,对男色早已没有太大感受,没想到明天却被一名路人甲冷傲了眼球。
叶稣无法极了。
“你如何能随便扔别人的东西?”叶稣皱眉说:“我还要还给他的。”
叶稣哑口无言。
凌度问:“你穿这么少,不冷吗?”
因为是午休时候,校园里没甚么人走动,加上他们正站在一条偏僻的小道上,更是人迹罕至。
刚走出没多远,叶稣听到有人叫他的名字。
叶稣站住,昂首看向路人甲先生,心中惊奇不定。莫非……面前这位漂亮不凡的男人,也是叶稣浩繁前任中的一名?omg!如果真是如许,他真要给叶稣跪了。
叶稣偷眼去瞄凌度,凌度恰好也转脸来看他,视野长久的交汇,叶稣仓猝撇开眼,假装看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