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重生的第十三天[第1页/共2页]
叶稣当即把风衣捡返来,但已经沾了污迹。
凌度说:“如果便利的话,我想请你帮个忙。”
叶稣说:“请说。”
简朴的两句话便为此次萍水相逢画上了句点。
是季洛甫的声音。
叶稣决定回宿舍。
他随即改口:“不客气。”汉语也说得字正腔圆。
路人甲先生见他一脸惊奇地看着本身,也不说话,便再次问:“你真的不熟谙我么?”
季洛甫顿了蹲,说:“你们约好了要见面?”
叶稣作势要脱下风衣,却被凌度制止:“你先穿戴,等下次见面的时候再还给我。”
叶稣不好再推让,笑着道了谢,抬手拉紧了风衣的领子。
路人甲先生眼中浮起迷惑,又很快消逝,莞尔一笑,说:“看来我的名誉并不像我设想的那么大,我太高估本身了。”
叶稣上前一步,微微踮起脚,直接吻上了季洛甫的嘴唇。
“你如何能随便扔别人的东西?”叶稣皱眉说:“我还要还给他的。”
季洛甫本来就气不顺,现在更气了,抓着叶稣的肩膀,恨声说:“公然是江山易改赋性难移,你固然失忆了,拈花惹草的本领倒更加精进了,半个小时不到你就勾搭上了别的男人,还穿戴别的男人的衣服。叶稣,你真是好样的!”
叶稣游移很久,缓缓摇了点头。
叶稣把这份美意归结为名流行动,却又不好安然接管,仓猝推让:“不消了,我不是很冷。”
叶稣带着他往办公楼的方向走。
叶稣明天把校园逛了个大抵,刚好晓得学院办公楼在哪儿,因而说:“好,我带你畴昔。”
不等叶稣再说甚么,凌度回身进了办公楼,留给他一个矗立的背影。
叶稣的身边都是男神级的人物,陈又、叶盛、季洛甫、纪嘉宇……都是要身材有身材,要颜值有颜值,就连叶家的小花匠邵生也是鲜肉一枚,把阿彩迷得七晕八素,发誓这辈子非他不嫁。当然,叶稣本人也是非常出众的,他每次照镜子都会被镜子里那张天使面孔给帅到。他整天被各式俊男包抄着,对男色早已没有太大感受,没想到明天却被一名路人甲冷傲了眼球。
凌度独自把风衣脱下来,直接披到了叶稣身上。
只不过是一件衣服,季洛甫就能扯出这么多有的没的,脑洞也是够大。
凌度问:“你穿这么少,不冷吗?”
叶稣说:“已经走了。”
叶稣实在不想再和他吵架,堵住他的嘴最有效的体例就是――
季洛甫顺手就把风衣扔到了路边的渣滓桶边上,冷哼一声,说:“他这明摆着是想泡你!”
路人甲先生目测一米九摆布,穿了一身剪裁得体的黑西装,把宽肩、窄腰、长腿润色得非常完美,西装内里又穿了一件灰色风衣,看起来英伦风实足。他的五官很通俗,不像是纯粹的中国人,大抵和季洛甫一样,也是混血,不过季洛甫更西方一些,而路人甲先生则更东方,线条温和很多,透出几分儒雅来。
“是我有些热。”凌度按住他的肩膀,说:“你就当作是帮我穿戴。”
叶稣说:“没有。”
叶稣顿时松了一口气。
循声看去,就见季洛甫正快步朝本身走过来。
路人甲先生摇点头,说:“我的中文名叫凌度,我的英文名叫。”
一走了之不是处理题目的体例,相同才是。
“你跑哪儿去了?我到处找你!”季洛甫转眼就走到了他跟前,俄然皱了眉,语气非常不欢畅:“你身上这件衣服哪儿来的?”
凌度的语气非常笃定,仿佛他们必然会再见面。
因为是午休时候,校园里没甚么人走动,加上他们正站在一条偏僻的小道上,更是人迹罕至。